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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警察帮朋友“捉奸”私自调酒店监控,被判滥用职权罪

柏立诚 苏月凤/春城晚报客户端
2017-07-17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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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晚报客户端7月17日消息,昆明呈贡区男子郑某,怀疑妻子和其他男人到酒店开房,他自己调不着监控,私下请警察朋友李某甲去调取,结果证实了妻子和李某丙开房的事实。

郑某拿到证据,还问出了妻子与李某丙多次发生关系,而且还在自家的车上发生过,为此,郑某要求李某丙出20万元作为了断。孰知,李某丙被逼无奈,喝农药自杀身亡。私下帮郑某调监控的李某甲也被牵出来,被控滥用职权。

滥权:警察私自到酒店调监控

2016年8月15日,家住呈贡的郑某,怀疑妻子普某有外遇,妻子和一个男人(李某丙)到石林县一酒店开过房,他便到前台问服务员,是否能调监控录像,酒店服务员说只有派出所的警察才可以调取监控录像。

8月19日,回到呈贡的郑某,便打电话给在呈贡做警察的朋友李某甲,他说媳妇失踪了几天,其老岳父要找麻烦,想请他帮忙去石林找一下。

当晚9点左右,郑某和李某甲见面后说,他妻子跟一个男人有染,估计到石林开过房,希望李某甲去石林一趟,帮他调取监控录像。李某甲同意了。

当晚10点过,他们到了石林县城。来到酒店停好车后,他们到了前台,说:“我们要调取酒店的监控。”

李某甲在出示了自己的警察证后,服务员就带着他们进入到前台调监控。从酒店监控里,看见了普某进入酒店大厅及入住房间的画面信息,郑某就开始用他的手机摄录监控视频内容,录了一会,视频中出现一个男子进入到他媳妇所入住的房间内,李某甲也帮录过一段就走了。当晚,他们开车返回了呈贡。

郑某回家里,把翻拍的视频拿给妻子普某和岳父看。

蒙了,妻子竟在自家车上偷情

看到证据后,普某承认她和李某丙发生过关系。

2016年8月8日,普某和李某丙来到石林,在酒店开了一间房,普某先进房间,李某丙随后进房间。当晚,他们发生了一次性关系,而且还是自愿的。

在郑某的逼问下,普某还承认了她和李某丙多次发生性关系,而且还在郑某的车上发生过性关系。

郑某一听,完全蒙了,没想到自己的老婆和情夫在自己的车上发生过关系。

普某用母亲的手机打电话给李某丙,告诉他:“我老公知道了这个事情,以后不要联系了。”

随后,郑某打电话给李某丙:“这件事咋个解决?”

“我的车都被你们玷污了,你拿20万元做个了断,我要换车。”郑某说,如果不拿20万元了断,就要把这个事情告诉他(李某丙)媳妇。

2016年9月25日晚上7点半左右,郑某、普某、李某丙3人约好见面,郑某质问李某丙:“为什么要在我家车上发生关系?”

李某丙也说不出来,郑某让李某丙回去跟她媳妇说清楚也算是个了断,但李某丙怕媳妇知道这个事情。最后,郑某让李某丙拿20万元换车,2016年10月1日前,不解决的话,超过一天增加5万元。

悲剧:情夫被逼喝农药自杀

2016年10月1日下午3点左右,李某丙实在拿不出20万元给郑某,他来到呈贡七步场村的地里,看见一个简易棚,他走进去喝下了农药,并割腕自杀身亡。

原来,普某和李某丙曾经好过一段时间,因种种原因,没有成婚。普某和李某丙后来各自成家。去年5月份,普某和李某丙又暗地联系。

弄出了人命,帮忙调视频的李某甲也脱不了干系,郑某(另案处理)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出事后,李某甲和李某丙的家属达成协议,李某甲一次性补偿李某丙的家属10万元,并取得了家属的谅解。

判决: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

呈贡区检察院认为:李某甲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非执行公务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帮助他人调取视频监控,并最终造成一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应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呈贡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甲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其作为工作多年的人民警察,应当知道人民警察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工作流程,他在非执行公务期间违规帮助他人调取视频监控,主观上是故意的。被害人李某丙自杀死亡与李某甲违规帮助他人调取监控的行为有一定因果关系,属多因一果的关系。李某甲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李某甲补偿被害人亲属的损失,并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李某甲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处罚。

于是,呈贡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甲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原题《帮朋友调监控“捉奸” 呈贡一警察被判滥用职权》)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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