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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机关报刊文:公私分明就得“斤斤计较”

张新峰/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7-07-1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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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通报了天津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宏江严重违纪问题,通报中有关“违规决策使用财政资金,送给他人礼品”的表述,引发舆论关注。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能私用。王宏江拍板决策用公款送礼,从根本上讲是没有处理好公与私的问题。曾几何时,有些党员干部错误地以为“公家的就是自己的”,凡是和“公”沾边的都要分一杯羹。诸如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行为,在他们看来是稀松平常、见怪不怪的“潜规则”。甚至还有个别人认为,只要不把公款直接往自己兜里装,就不是腐败。“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久而久之,在这些党员干部心中,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最终难免像王宏江一样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南宋《竹坡诗话》中记载了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当时的李氏家族有一人为官廉洁,公私分明。一天,他正在烛光下办理公务,有人送来一封家书。他当即灭掉公家的蜡烛,点上自家的蜡烛。私事不燃官烛,这样的举动看起来有点过于计较,但背后折射的是公私分明的高尚情操。

揆诸现实,一些党员干部正是因为没有这种与自己“斤斤计较”的觉悟,放纵贪欲不加控制,才逐渐由小问题演变成大祸患。如中远集团原副总经理徐敏杰利用职务之便,将其妻子做美容、美发等私人费用在公司违规报销。衡阳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彭应龙,大到家具、电器,小到孙女的奶粉、纸尿裤,甚至一双袜子都让公家埋单。这些“揩油行为”似乎涉及金额不多,却极易麻痹人的行为、腐蚀人的意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已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多人,仔细梳理这些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大都与没有处理好公私关系有关。他们有的将国家权力“私用”,大搞以权谋私,疯狂进行权钱交易;有的视单位如自家钱柜,拿公款做人情,将财政资金作为自己跑官要官的本钱。凡此种种,不仅严重污染了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也让自己在腐败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的执行者,处理好公私关系既是政治要求,也是最基本的操守。“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公私分明才能行稳致远,只有始终保持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之心,坚持“有所行,有所止;有所为,有所戒”,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不为私利所惑,才能不至于在公与私的选择面前昏头,在人生道路上跌倒。

(原题为《公私分明就得“斤斤计较”》)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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