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马上评|排号是老百姓、背锅是合同工,用人单位自己干啥的?

李勤余
2017-07-20 15:14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评论 >
字号

“领导就有特权,就可以插队,排号是针对老百姓的。”7月14日,江苏盐城阜宁县交警大队违章处理中心女工作人员焦爱芹不按叫号系统顺序办理,私自“照顾”插队的其他办事人,并与群众发生口角。事发后次日,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经召开总支委会,辞退了焦爱芹。

焦爱芹所犯下的错误无需赘述,舆论的愤慨已经说明了一切。然而,当地公安局对此事的解释和说明,总给咱们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综合起来,有这么两条:一是焦爱芹为合同工,并不是正式警务人员。二是焦爱芹与办事群众发生口角,“属于个体事件”,不能因此否认整个交警队伍。

相信大家的第一反应和我一样,合同工,又是合同工?不久前,盐城建湖县行政服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被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拍到正在玩《王者荣耀》。事后,官方称其身份为“临时工”。一旦引来非议,就把当事人一脚踢出队伍,似乎已经成了某些官方声明中的套路。

没有人会因为“个体事件”否定整个交警队伍。但应该认识到,既然焦女士的考核录用符合正常手续和流程,那么她就是当地交警队伍中的一员。强调其“合同工”身份,实有推卸责任之嫌。

当地公安局政治部人士所谓“考核录用和事后的岗位犯错是两码事”的说法,也站不住脚。难道说,在当地公安局在招聘社会人员的考核内容中,没有“照章办事”这一最基本的准则吗?如果说,考核录用对实际工作根本没有制约作用,那么考核岂非形同虚设?该公安局人士还称,“因为是内部考核,并不方便对外透露。”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内部考核是否包含灰色空间。

有意思的是,官方处理决定并没有将焦爱芹排除在交警队伍之外,而是认定其“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形象,产生了较坏的社会影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地公安局倒是忙不迭地与焦爱芹撇清关系,这其中透露出的微妙心理,很是值得玩味。

按理说,焦爱芹“已在交警大队工作十余年,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她缺的无非是一个正式警务人员的编制。现如今,各单位与企业用人形式趋于灵活,大锅饭的时代早已一去不返,“合同工”现象并不罕见。莫非 “合同工”“临时工”不用依法办事?不用对所属单位的形象负责?

“别出事,一出事全都是临时工的错”,网友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刺耳,却暴露了实实在在的问题。焦爱芹已经为她的不当言行付出了代价,那么将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她安排到岗位上的人,是不是也该被问责?

无论是正式公务员,还是编外的“合同工”“临时工”,只要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就要老老实实地为群众办事,并接受群众的监督。各执法机关、政务部门也要加强对这部分编外人员的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与约束。这也是加强基层作风建设的应有之义。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