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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证券一名经纪人用“抢帽子”手法操纵证券市场,当庭认罪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实习生 崔英
2017-07-20 21:30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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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8月26日期间,身为国开证券经纪人的朱鸣(化名),先后多次受邀担任一家电视台证券专题节目嘉宾。

为牟取非法利益,他使用实际控制的其父朱某、其母孙某、祖母张某的3个证券账户,预先买入“利源精制”、“万马股份”等15只股票,并于当日或次日在电视证券专题节目中通过详细介绍股票标示性信息或明示股票名称代码等方式对上述股票公开评价、预测及推介,待节目首播后又于1至2个交易日内将相关股票抛售,经审计其累计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4000余万元,非法获利75万余元。

2017年7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审理该起涉嫌非法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案件。该案为上海首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使用“抢帽子”手法操纵证券市场案件。

买股后在电视上荐股

被告人朱鸣在法庭上供述,自中专毕业之后,他便在父亲的教导下接触到了股票,后来通过网络自学了解到了更多股市信息。他坦言自己选股的思路大多与父亲的思路雷同,“我受父亲的影响比较多。”

2012年,身为国开证券公司上海某营业部经纪人的朱鸣,参加了一家电视台的证券专题节目,成为了节目的固定嘉宾。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朱鸣参与的这档电视节目是证券类的品牌节目,收视率很高。朱鸣很快就通过这个节目在股民圈中积聚了不少人气,拥有了大量粉丝,还创建了线上的QQ群,在群里为粉丝推荐股票。

“这个QQ群是公司当时创建的,公司还安排了工作人员帮我管理QQ群。我主要在群里公开了一些我个人的观点,并不全是推荐这15只股票。”朱鸣在庭上解释说道。

朱鸣不承认自己曾在QQ群中明确引导大家在节目之后抛售股票。而该QQ群的成员之一、投资者许某说:“朱鸣会在群内为我们推荐股票,而推荐的股票往往就是他当晚在电视节目中推荐的那几只。但是这些股票往往涨了一两天就下跌了。”

这正是朱鸣为大家精心设计的一个投资陷阱。据电视节目编辑陈某和另一节目嘉宾葛某称,节目中这些被推荐的股票信息、特征还有一些股票走势推荐图都是由朱鸣提供的。

公诉人指出,收看该节目的观众,特别是广大老年观众,就在朱鸣的引导下跟风买入股票。朱鸣自己则在推荐后的次日,当大量观众买入拉高股价后,便抛掉了他口中所谓的“优质股票”。

“在朱鸣节目中推荐的15只股票中,有个别股票甚至在节目播放后的1个交易日之内涨幅达到10.04%,偏离了当日大盘的整体走势。”公诉人指出,朱鸣这种非法获利的行为是非常典型的“抢帽子”手法,也就是券商、咨询机构、专业中介等工作人员,买卖或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来获利的行为。

当庭认罪

作为国开证券的经纪人,朱鸣懂得规避监管的办法。公诉人发现,朱鸣并不使用自己的股票账户进行交易,而实际控制着其父朱某、其母孙某、祖母张某名下的3个证券账户,这3个账户中有部分资金频繁来源于朱鸣的账户,且朱鸣曾用获得的利润买车。

但是,朱鸣不承认自己使用了非法获利的钱款:“买车的钱是我向父亲借的,我日后也会归还给我爸。至于账户的资金来源问题,我的那部分来源是用来归还我父亲之前借我的生活费,之前我没有工作,生活开销都是问父亲借的。”

被问及当时涉案的心理活动,朱鸣隐晦地说,觉得公开荐股后卖出股票的行为是一个短期的市场机会,“我知道我在节目上公开荐股,短期之内量价是有影响的。我认为股票会涨,会赚钱,所以事先买入,事后再卖出,从中谋利、获利。”

公诉人指出,涉案的股票都是被告人朱鸣在节目里公开推荐之前一两天买入,然后在播出当天抛售,只有一只股票次日卖出。其中9只股票的交易金额占其股票账户交易金额的95%以上,足以证实朱鸣获利的意图。

另据记者从法庭上获悉,朱鸣在前期被逮捕时迟迟没有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一直坚称是其父亲在操纵股票账户。但庭审当日,他当庭表示对被指控涉嫌非法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定性没有异议,承认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承认自己实际操纵了涉案的3个账户,并在节目中公开荐股。他还表示愿意退回赃款。

对此,其辩护律师表示,鉴于被告人朱鸣已有悔罪表现、愿意退赃,希望法官从轻处罚。

朱鸣在最后陈述中说:“我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希望能早日改过自新。我的家中还有两位老人,妈妈还有严重的心脏病。我的女儿还很小,现在才一岁多,希望法官能酌情从轻处罚,让我早日回归家庭。”

法庭将择期作出宣判。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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