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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格斗孤儿事件:应让本已孤苦伶仃的儿童得到法律护佑

党小学/检察日报
2017-07-25 08:55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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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被描述为“格斗孤儿”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视频中两名小男孩正在进行激烈的搏击比赛。据视频介绍,两名小男孩今年只有14岁,均是孤儿,目前被四川成都一家格斗俱乐部“收养”(7月24日《北京晨报》)。

“格斗孤儿”铁笼中搏击的视频备受关注,两名小男孩出拳凶狠、激烈,面部被打出血,甚是残酷,很多网友看得揪心,质疑这家叫作恩波格斗俱乐部的合法性。另一种声音则认为,这家机构收养过400多名孤儿或贫困儿童训练格斗技能,免费为他们提供衣食需求,是一种慈善之举,不该遭质疑。对此,笔者认为,这家俱乐部的行为是否善举,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当然,社会需要爱心人士资助这些孩子,但如果这些孩子并未受到保护,反而受到侵害,又该如何看待呢?这家俱乐部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俱乐部运营总监朱光辉称,“俱乐部收养的这些孩子均有正规收养手续”。俱乐部创始人恩波在视频中说,这些孩子格斗训练“完不成要被淘汰,淘汰只能回去”。意味着孩子们格斗不过关,只能回家,回到孤独、贫穷、衣食不足的境地。退一步说,即便俱乐部的收养是合法的,但这样的收养却是建立在能否训练出格斗成绩的基础上,与收养法“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立法目的相左。

收养法第26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训练淘汰”并非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条件,亦非孩子内心的“本人同意”,这一做法与法律相悖。正如14岁的“格斗孤儿”小吾说,“很难、很累,累的时候都不想练了。”但为了吃饱饭,他们不得不坚持。

还有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这些孩子接受了应有的义务教育吗?收养的孩子都在14岁以下,还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年龄。这个年龄,他们的主要精力是在课堂上而不是在格斗场上。“格斗孤儿”在视频中称,每天都是起床、训练、吃饭、睡觉,偶尔参加商业演出。看得出,孩子们几乎没有什么文化课学习时间。俱乐部则表示,他们请了老师为孩子们上课,所接受教育是完整的。那么,是孩子说谎了,还是俱乐部撒谎了?事实是什么?无论什么情况,这些孩子享有的受教育权不能被剥夺。

“格斗孤儿”事件,还存在不少法律问题,有必要探究。俱乐部是否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利用孩子演出谋利?谁来保护孩子们的权利?目前,成都当地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希望尽快依法处理,让本已孤苦伶仃的少年儿童得到法律的护佑。

(原题为《“格斗孤儿”,谁来保护他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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