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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刊文评“格斗孤儿”:大批量“收养”未成年人已违法

斯涵涵/法制网
2017-07-25 15:33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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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被描述为“格斗孤儿”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视频中两名小男孩正在进行激烈的搏击比赛。据视频介绍,两名小男孩今年只有14岁,均是孤儿,目前被成都一家格斗俱乐部“收养”。
据报道,这家名为恩波格斗俱乐部的组织是私人出资创立的一支武术散打队,从2000年创立至今,已“收养”过400多个孩子,这些孩子多失去双亲或生活失去依靠,“生活与格斗手套绑在一起”。
对于孩子们来说,虽然这里的生活很累、很辛苦,他们看见格斗比赛的笼子就很害怕,但能够暂时脱离贫困的生活,衣食起居有保障,比回老家强,这也让他们“愿意”留在这里。
俱乐部称“收养”的这些孩子均有正规收养手续,但我国收养法对于送养人和收养人以及收养程序都有严格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民间收养机构必须在国家民政部门注册,而且业务范围也是养育孩子,并且和民政部门有合约,受民政部门委托帮助养育孩子。简而言之,收养孩子不是随随便便你说收养便可以收养的。这家以经营、牟利为目的的格斗俱乐部不具备收养孩子的资质和条件,大批量“收养”未成年人已经在事实上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质疑,格斗俱乐部回应称请了老师为孩子们上课,完成了基本课程,然而,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基本特点,需要在具备资质进行注册的义务教育机构(学校)进行符合国家规定的、完整的义务教育,这种散乱的、不正规的上课是没有经过监管与考评的,是不完整的,更像是格斗俱乐部的自圆其说。
“铁笼中的格斗”直击民间收养乱象。据悉,俱乐部是挂靠在公司旗下的商业机构,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格斗俱乐部不是合格的“收养人”,为何这种“收养”行为延续了十余年之久,相关监管部门置若罔闻?若其的确为收养人,均有正规收养手续,有关部门又是如何依法核准并予以放行的?孩子们多年以来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接受义务教育,则当地所在教育部门和应当履行监护人义务的俱乐部无疑都存在严重失职。
现在的核心争议是,孩子们不用交学费,吃穿住行全包,还可以学习格斗术,俱乐部的孩子们每年都代表四川省青少年队伍参加散打比赛,这让不少网友认为格斗俱乐部给了这些孩子比较好的归宿,也认为政府部门介入调查是“多此一举”。其实不然,孩子们年幼,心智发育不完全,不能准确判断、全盘考量是非利弊。孩子们没有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也就失去了全面学习、提升素质、健康成长的机会和基础,让孩子们从小生活在格斗俱乐部里学习格斗,不仅容易留下暴力的阴影,严苛、繁重的训练还使得一些孩子受伤,更可怕的是他们长大之后,除了格斗还会其他知识或本领吗?这种给孩子以温饱,却用孩子来牟利的团体,与那种带着乡村儿童进城乞讨没有本质区别 ,只不过“收养”看上去更文雅、格斗更具“观赏性”而已。
“铁笼中的格斗”不能冲击法治铁笼。恩波格斗俱乐部的收养是否合规,有无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体育专业训练的法定资质、是否涉嫌利用儿童牟利……一系列问题有待相关监管部门和公安执法机关追踪调查。而增强精准扶贫力度,关爱留守儿童及孤儿,严格父母、收养人的法律责任,加大监管责任,纠正民间非法收养的乱象,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所有的孩子都拥有快乐的童年,才是消弭“格斗孤儿”的根本前提。

(原题为《 “铁笼中的格斗”不能冲击法治铁笼》)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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