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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文:驱散问题保姆阴霾,除了法治还要润育道德理念

徐苑琳/人民日报
2017-07-2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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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问题保姆”引发的恶性事件频发,保姆纵火、保姆毒杀老人、保姆抢婴儿等恶性案件令社会震惊和哗然。一些家政行业从业人员虐待幼老、偷盗拐骗、杀人投毒等的曝光,给家政行业罩上了一层阴霾,刺激着老百姓“安全感”的神经。

本应饱含温情的行业乱象纷呈,一些法律意识淡薄、文化水平较低的家政行业从业人员陷入歧途,频现违背职业操守甚至触犯法律、丧失人性的行为,显示出行业法律法规的孱弱和监管的缺失。

近年来,我国家政行业蓬勃发展,家政企业数量逐年增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2012年至2015年,我国家政行业规模扩大了1.2倍,从业人员增加了47%。但整体上看,行业发展仍不成熟,呈现出小而散、管理粗放、流动性强的特征。家政行业从业门槛较低、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且很多企业仅起中介作用,对从业人员的审查筛选、持续监管和教育培训都很不到位。行业监管缺乏严格规范、社会尚未形成成熟的信用体系,给了“问题保姆”以可乘之机,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悲剧事件的“助推器”。

为此,亟须法律“补牢”,加快完善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维权体系,以法律法规制度夯实行业的标准化门槛。需要对从业者的身份信息、身体状况、性格心理、人品德行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考察,实施严格、有序、专业的管理,杜绝安全漏洞,降低风险隐患,提升服务质量和公共安全水平。

应该指出的是,“问题保姆”代表不了整个行业。恶性事件的发生把雇主的权益、公众的安全保障放在了聚光灯下,但其实,家政行业从业者整体的权益维护也同样不容被忽视。保姆超时劳动,缺乏安全培训和安全保护,企业拖欠社保、工资等问题也十分突出。

为此,应该把关乎民生的社会领域立法提到更重要的位置上来,通过法治手段在雇主权益和劳动者权益保护之间寻找制度平衡,同时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顺应公众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杜绝“法外之地”,这样才能有效保护雇主和劳动者的合法利益,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纾解公众对“问题保姆”事件的焦虑,增强公众的安全感。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驱散“问题保姆”的阴霾,除了靠健全法治,还要以法治润育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家政行业从业者知法、学法、懂法、信法、守法、用法,让法律红线驻留人心,用人间温情消融心之隔阂。(作者为四川省成都市委党校副教授)

(原题为《驱散“问题保姆”的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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