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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重庆长江岸线5公里范围将禁建新工业园区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实习生 李钊
2017-07-26 15:06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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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下午,环保部公布了《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督察指出的水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问题,重庆市委、市政府在《方案》中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

涪陵龙桥工业园区内的蓬威石化厂区

此前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重庆水环境保护工作存在薄弱环节,24个工业园区位于长江、嘉陵江和乌江沿岸,其中长寿、万州和涪陵等3个重点化工园区部分企业位于沿江1公里范围内,98家规模以上化工企业沿长江布局。同时,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5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有39座未按期建成。

对此,重庆市委、市政府在《方案》中指出,2017年底前,要严格落实禁投清单规定,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5 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布局工业园区。

重庆将开展长江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2017年需完成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状况排查并推进整治工作。2018年底建立沿江沿河化工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数据库,全面推进24个工业园区内所属环境风险企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

《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要基本完成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2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2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或新建主体工程,主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

此外,中央环保督察还发现,重庆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只有2个管理机构纳入省级管理和预算。51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均未获主管部门审批,其中8个保护区在“十二五”期间通过调规减少面积6300公顷。

对此,《方案》提出,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制定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严格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管理、建设项目准入,强化市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加强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查处。

《方案》还要求,2018年底前,除地热、矿泉水开发项目外,所有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需建立退出机制。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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