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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拍嫂子出轨视频要挟出钱免灾,兄弟俩犯敲诈勒索罪获刑

柏立诚、苏月凤/春城晚报客户端
2017-07-27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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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哥哥捉奸,在读研究生阿三(化名)用手机拍下“嫂子”的不雅视频,然后竟要求“奸夫”出钱免灾,并强迫对方写一张20万元的借条……近日,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阿三10个月,缓刑1年。

“嫂子”坐飞机和邻座聊上

25岁的阿三,在昆明某高校读研究生。他的大哥29岁,租住在昆明小板桥,二哥也在昆明打工。

大哥与大嫂虽没领结婚证,但已一起生活几年。大嫂平时和家人在上海打工,而大哥则一人在昆打工。

故事是从大嫂一次从上海回昆开始的。

她在飞机上与邻座男子王某交谈甚欢,互相添加了微信。据王某说,加微信后,是大嫂每天主动联系他。

2016年10月29日,大嫂和王某偶遇的第5天,两人聊得火热难分难舍。当天中午,大嫂接到王某约饭信息,就告诉大哥说要去和飞机上认识的朋友吃午饭。大哥觉得朋友间吃个饭正常,兄弟俩开车将大嫂送到珥季路一餐厅。

大哥说,到了饵季路,他没进去,和弟弟在附近商业街玩耍等候。

“你嫂子怕是跟人跑了”

2小时后,见大嫂还不出来,大哥就发短信问,可大嫂说他们在西山顶上。大哥打电话,大嫂不接,之后直接关机。

联系不上大嫂,大哥对弟弟说:“糟了,你嫂子怕是跟人跑了。”兄弟俩开车寻找一番无果后报警。

当天真实情况是大嫂一到珥季路,就被王某开车接走。逛了滇池,然后上西山顶一农家乐开房住宿。直到第二天上午,王某又将大嫂带到昆明市区一酒店开房入住。

最后,大哥请一朋友帮忙看老婆是和谁一起坐飞机。朋友回复说,是一个男的,且此刻正带着大嫂在某酒店某房间开房。

大哥立马喊来平时处得好的两个兄弟,加上自己两个亲弟弟,5人驾车按导航指引找到那家酒店。

阿三按照大哥的意思,在这家酒店同一楼层开了一间临近房间,5人到房间里商量对策。

弟弟拍下嫂子不雅视频

2016年10月30日23时左右,大哥去那间房间门口偷听,听见了妻子的声音。

随后,大哥让二弟喊来女朋友冒充服务员叫王某挪车。裹着浴巾来开门的王某,被一拥而进的5个男子“吓呆了”。躺在床上的大嫂也没穿衣服。

这伙人开始教训王某和大嫂。大哥打了王某,又扇了大嫂几耳光。大哥命令王某和大嫂不许穿衣服,下床蹲着拍裸照录视频,还叫王某举着身份证照裸照,之后并拿走了王某的身份证。

拍裸照录视频的就是阿三,他觉得自己只是为了留存证据。

被折腾一番的王某说“愿意拿钱私了”,叫大哥“报个数”,“希望不要把事情闹大,不然自己的工作保不住了”。

大哥说,很多事并不是钱能解决的,就只想在网上公开视频,发给王某的亲戚朋友,而大哥的朋友在一边要价50万元。

王某承诺,只要放过他这一次,愿意把自己的财产都给他们。

大哥不同意,只要现金。

王某又承诺,只要放过这一次,一个星期内带他们赚50万元。

逼“奸夫”写下20万元借条

大哥一伙人与王某在酒店周旋大概4小时,都没有谈妥解决方式。于是,阿三和另一人下楼买来纸笔,逼着王某写下一份20万元的借款合同、承诺书和借条。其实,王某身上当时只有100多元现金,他说自己卡上有2万多,愿意先给他们。

写完借条后,这伙人带着王某和大嫂在城里绕圈,后来到滇池路另一酒店。

王某说,想和大家交个朋友,以后带着他们一起发财,并趁着在酒店大堂给这群人买烟买水间隙,暗示前台服务员帮自己报警,被大哥一伙人发现。

大哥等人将王某带到之前报警的派出所去解决。

警察说,人找到了就好,这种问题好好协商处理。

大哥让王某在世纪城附近自助取款机上先取了2.2万元,并威胁一周内不拿出20万元,将曝光其丑事。

王某越想越害怕,被大哥放了后报警。

兄弟俩犯敲诈勒索罪获刑

第二天,阿三和大哥被抓,另外2个朋友和二哥在逃。

警察将追回来2万元还给了王某,经鉴定王某构成轻伤二级。

五华区检察院指控,大哥犯故意伤害罪和敲诈勒索罪,弟弟阿三犯敲诈勒索罪。

庭审时,阿三说自己是最后一个进房间的,只拍了裸照,并没动手打人。

五华法院审理认为,兄弟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威胁的方法,强索他人财物2.2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两兄弟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可从轻处罚,并对阿三适用缓刑。于是,作出一审判决:大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处罚金5000元;阿三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5000元。

(原题为《捉奸拍下嫂子不雅视频 逼“奸夫”写下20万借条 结果两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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