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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浙江分别建立驻省环保厅检察联络平台,合力惩防环境犯罪

蔡长春/法制日报
2017-07-31 12:32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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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驻省环保厅检察联络室成立;6月3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派驻省环保厅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两地驻省级环保部门检察联络平台的成立,标志着检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升级。

近日,湖南、浙江两地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和法学专家,向《法制日报》讲述了驻省级环保部门检察联络平台设立的前前后后。

加强协作配合监督制约

早在2016年,湖南省检察院就成立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统筹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是全国最早成立生态环境资源专门检察业务机构的省份之一。

近年来,湖南检察机关与环境保护部门紧密配合,建立完善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咨询等协调机制,监督移送一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

湖南省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处长陈秋华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检察机关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湖南检察、环保两部门决定,设立省检察院驻省环境保护厅检察联络室。

记者了解到,两省检察院驻省环保厅检察联络室主要职责类似,承担监督环保部门移送受理的涉嫌犯罪的案件和线索,对环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的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可能涉嫌犯罪的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监督法院依法裁判和执行,对环境污染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责。

督促职能部门更好履职

陈秋华告诉记者,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属平行关系,想充分彻底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责有一定困难。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力量、掌握的环保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情况相对不足,两家通过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相互配合,执行力和治理合力便会成倍增长。

浙江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贾海平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合作,打破了之前“单枪匹马闯天下”的困局。全国人大代表王曼利注意到,检察机关成立驻省级环保部门检察室,对进驻部门形成监督氛围。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认为,推进环保工作不能单靠检察机关提起环保公益诉讼,通过检察机关的诉前和诉讼程序,可以助力环保部门的工作做得更好。

陈秋华认为,自上而下做好顶层设计再进一步推行,有助于统筹全局,整体推进更加顺畅。下一步,湖南各市州、县市区检察院将完成向同级环保部门派驻检察联络室。

据悉,浙江各市、县(市、区)检察院也将设立派驻环保部门工作机构或建立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打防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

合力保护环境初见成效

湖南省检察院驻省环保厅联络室成立后,双方决定针对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为期两年的执法督察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作为具体负责人,陈秋华多次与省环保厅沟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6月初,了解到湖南省上报环保部的80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已整改到位60个,还有20个问题整改进度滞后或整改措施不当后,湖南省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立即与省环保厅环监局、水污染防治处等部门协商,对还没有完成整治任务的市州进行现场督察。

株洲市涉及电厂排温口改迁,整改难度大;湘潭市问题多、情况复杂、推进速度慢。陈秋华主动挑了这两块“硬骨头”。

6月7日下午,开完现场督察动员会后,陈秋华和同事立即赶往株洲整改现场。“你们电厂是国企,更应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对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的相关部门下达检察建议,如还不履行职责,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每到一处,陈秋华和同事都会就现场发现的问题,向两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现场督察结束回到长沙后,湖南省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立即与省环保厅环监局召开会商会议,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随后,各市州根据会议形成的整改要求,进一步确定方案,强力推进,剩余的20个问题整治到位9个。陈秋华参与督察的两市问题,全部进入施工阶段,特别是湘潭的问题,当月便完成整改。

据了解,7月1日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后,浙江省检察机关启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4件,主要涉及水污染、工业及生活垃圾污染等违法行为。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不难发现,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合力保护环境已初见成效,随着双方合作衔接的不断优化,将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原标题为《湖南浙江分别建立驻省环保厅检察联络平台 惩防环境犯罪之力拧成“一股绳”》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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