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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人员“车不让人”行为将受二次处罚

郑昕/新华网
2017-08-02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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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8月2日报道,记者2日从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5月以来西安市推行的“车让人”已经越来越普及。今后,对于西安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人员的“车不让人”行为,还将在现有处罚基础上进行二次处罚。

自推行“车让人”以来西安交警通过全媒体平台加强宣传,联合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活动,采取交警现场执法和移动设备抓拍等方式,强化对违法行为的遏制和震慑力度。据统计,截至目前,在全市范围内,西安交警共处罚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前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12万余例。

为了继续推进“车让人”深入开展,让更多的机动车驾驶员从被动变为主动,让越来越多的行人也养成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意识,西安交警除了借助现有的各类监控设施抓拍交通违法行为之外,还将加大现场处罚力度,安排民警在路面上进行现场纠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予以处罚、记分。

在曝光和严格执法的基础上,针对西安市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窗口服务行业的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前不礼让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后西安交警还将在已有和新发现的交通违法记录中,通过抄告、通知所属单位等方式,对当事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二次教育和处罚。

(原题为《西安: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人员“车不让人”行为将受二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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