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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处理违反静态管理行为的通报

2022-04-07 12: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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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处理违反静态管理行为的通报

近日,公安机关在市区提级静态管理期间,发现并查处以下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行为:

一、铁西区居民刘某某伙同孙某某利用车辆通行证上路,从万邦蔬菜批发市场进货,在外环上设置周转仓库,通过亲友、微信等渠道,以高于定价标准的价格销售,专门在夜间为群众配送蔬菜和水果,从中获利1万余元。

鉴于刘某某、孙某某二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通告,擅自进行经营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分别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涉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二、铁东区旺星便利店、鑫淼便利店在明知静态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利用开后窗方式私自营业。

鉴于两家便利店负责人单某某和陆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分别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涉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三、4月5日,铁东区兴红家园小区居民张某手拎蔬菜等商品在街面活动,被检查时谎称从某便利店购买。经查,系张某委托其朋友李某某(持保供人员电子通行证)从管控区外代购上述商品,并开车运回市区。

鉴于张某、李某某二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通告,擅自外出购买物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分别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提醒全体市民群众:当前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决胜攻坚阶段,静态管理是防止疫情扩散、阻断传播风险的最关键举措,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静态管理的通告,以坚持居家的实际行动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对私自外出、聚集、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引起新冠病毒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四平市公安局

2022年4月6日

原标题:《四平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处理违反静态管理行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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