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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江永回应“镇政府赖账20年”:先按法院原判决支付本息

红网
2017-08-03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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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湖南江永县委网宣办在红网《问政湖南》栏目就“桃川镇政府拖欠工程款一赖20年”一事作出回应。回应称,桃川镇将县法院原判决的本息305329.25元人民币在8月3日一次性支付给当事人。

首朝盛1997年与桃川镇政府签订的合同。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人供图

日前,江永县网友首朝盛通过红网网上群众工作部“问政湖南”栏目向江永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德荣留言称,自己1997年与桃川镇政府签订合同,承包桃川镇二中附属小学教学楼工程,工程款总计28.262万元。教学楼盖好后,桃川镇政府却迟迟不付工程款。2000年,江永县人民法院判决桃川镇政府付给其工程款,桃川镇政府依然以“没钱”为由拒付欠款,至今已过去18年。

2000年,江永县人民法院判决桃川镇政府付给首朝盛工程款。

对首朝盛的留言,江永县网宣办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并迅速予以交办。8月3日,江永县网宣办在红网发布了桃川镇人民政府关于此事的公开回应。

回应称,江永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收悉后高度重视,当即批示“尽快查清事实,说明原因,如确属拖欠款,一定要还清!”同时,县里迅速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诚牵头,桃川镇及县教育局、县法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处理工作小组,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回应说,首朝盛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之前,桃川镇与当事人曾多次进行过沟通协商,因本金支付数额有异议(县教育局于2008年2月已支付工程款11.8万元,因首某有异议,双方正在核实)和利息计算有争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8月2日下午,经调查处理工作小组与当事人当面磋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桃川镇将县法院原判决的本息305329.25元人民币在8月3日一次性支付给首某;由此衍生的利息待依法核算后予以支付”。

3日早上,记者就此事连线了网友首朝盛。首朝盛对记者表示,桃川镇政府确实主动找他协商解决问题,“今天会把30万支付给我,感谢大家帮忙解决拖了20年的事情”。

(原标题为《 江永县回应“镇政府赖账20年”:今日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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