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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养老在家门口,我市出台《绵阳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试行)》
4月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绵阳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已出台并开始实施。《制度》明确了巡访对象、巡访责任人等要求。
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农村留守老年人老有所安一直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为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络人和定期探访制度,近日,市民政局出台了《绵阳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试行)》。
#《制度》规定 #
因子女全部离开农村户籍地县域范围务工、学习或生产经营活动等6个月以上的,身边无赡(扶)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60周岁以上留在农村户籍地生活的居民均为巡访对象。
#《制度》要求 #
✦各县市区(园区)民政部门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确定具体巡访对象和巡访责任人。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村委会成员、专业社工、志愿者、亲朋邻里等作为巡访责任人。
✦每1名巡访责任人可负责1名或者多名留守老年人。巡访责任人要将本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录入全国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并书面告知巡访对象及其赡(扶)养人。
✦将高龄、失能、独居以及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缺乏亲人陪伴的留守老年人列为重点对象,每周至少上门巡访1次,其他确定为一般对象,每月至少巡访1次。
#《制度》明确巡访内容 #
✦巡访责任人可采取上门与电话、网络、视频有机结合的巡访方式,切实把关爱送到老人心坎上。
✦巡访时要明确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基本情况、生活安全风险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关爱保护和补贴救助情况等内容。
✦鼓励各县市区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安全巡访平台,包含紧急救助体系、安全巡视员管理体系、人文关怀服务体系、生活服务帮扶体系等内容,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方式,在紧急救助、医疗康复、人文关怀和生活帮扶方面为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严印 绵报融媒实习记者 王傥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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