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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机制 促营商审判案件提速增效——花溪法院小河法庭创新营商案件审理模式初显成效

2022-04-13 16: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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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起,贵阳市行政区划调整,原小河、花溪两区撤并为新花溪区,原小河区案件由花溪区人民法院统一管辖。为方便辖区群众、企业诉讼,2013年1月起,花溪法院在原小河区域设立花溪区人民法院小河人民法庭,负责处理原小河区的民商事案件的立案接待及审理工作,管辖区域为黄河、平桥、小孟、金筑等四个街道办事处。伴随着经济运行活跃,社会发展不平衡等情况,辖区民商事纠纷、涉企纠纷相应呈大幅度的线性增长。2019年至2021年,小河人民法庭民商事案件收案分别为4609件、5528件、5511件,2022年第一季度收案就已达1300余件。在现仅有3名员额法官的情况下,小河法庭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推出“三定”机制,助力营商环境案件提质增速。

一是固定时间审理。

为更好服务辖区内民营企业,小河人民法庭对涉企案件设立绿色通道,对涉企主体提交的诉状和材料及时审查,优先受理,快速转办,由具体承办法官提前阅卷,并将案件类型进行区分,将相同案由的案件集中排在每周五定期开庭。

二是固定形式宣判。

小河人民法庭对争议不大,无需评估鉴定的案件做到当庭宣判,并在当日制作法律文书进行送达,让当事人少跑路,通过高速流转、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案件。为涉案企业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固定审判组织。

小河人民法庭结合营商案件办理的专业化审理需要,明确涉营商案件的普通程序由三名审判员组织商事合议庭进行专门审理,以适应商事普通案件专业化、复杂化及疑难性的现实需要。

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花溪法院小河人民法庭将继续“优化营商环境绿色通道”,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为涉企案件再加速,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供稿:小河人民法庭 吴怔秋

编辑:综合办公室 吴燕君

审核:国 屹

审批:孙黎霞

花溪区人民法院简介

花溪区人民法院在中共花溪区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原标题:《“三定”机制 促营商审判案件提速增效——花溪法院小河法庭创新营商案件审理模式初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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