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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与争鸣》专稿|曾一果:微信强化了等级关系

曾一果 | 苏州大学凤凰传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7-08-15 16:3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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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凤凰传媒学院教授曾一果

在今天,以微信、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新兴社交媒介,不仅从信息的传播模式、个体之间的交往行为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入手全面改变着我们这个时代,而且也建构了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化形态和精神状况。我们对自我、他人乃至世界的理解和认识,越来越多地源于微信、微信公众号之类的新媒体。就像孙玮说的那样,微信是中国人的“在世存有”:“微信呈现了一种公域与私人、现实与虚拟、线上与线下混杂互嵌的移动场景,也由此开启了人类一种崭新的存在方式。”当代中国人已经无法离开微信而生活。

彭兰教授认为微信的传播特征在于“将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这三个层次的传播对等地聚合在一起,三者之间实现了无缝连接,全面贯通”。三个层次的聚合使得微信拥有了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知识生产和传播功能,满足了当代人多方面的信息需求,不仅如此,“微信用一种弹性的方式,在其平台上营造各种不同的社交手段及社交圈,以迎合人们多样化的社交需求”。在这里,我拟从“圈子文化”的角度,谈谈微信作为一种社交媒介在当代人社会交往中的作用。

现代社会在西美尔、本雅明和帕克等人看来是“陌生化社会”,在现代社会里,每个人的目光所及之处皆是陌生人。帕克就以美国为例指出,随着大城市日新月异地发展,传统的乡村及社区习俗、情感和伦理都悄然发生变化,“教堂、学校和家庭——在大城市中,人口很不稳定,同一个家庭与孩子可能分别在不同的地点做工,而且工作地点相距很远,许多在大城市中互相毗邻而居,但却几年之中甚至素不相识,在这种环境中首属团体的亲密关系削弱了,基于此种关系的道德结构秩序也逐渐消逝了”。基于“陌生化社会”所建立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交关系被帕克称为“次属关系”。帕克用“首属关系”来表明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首属关系”的社会是一个人与人互相熟悉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拥有共同的社交圈。例如在一个中国传统的村庄社会里,同村子里的人互相不认识几乎是不可能的。当然,在同样的传统熟人社会里,东方和西方还是有很大差异的,费孝通曾用“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来区别东西方之间的差异,他说:“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定西。我们不能具体地拿出一个有形体的东西来说这是团体。它是一种人和人的关系,是一个控制各个人行为的力量,是一种组成分子生活所依赖的对象,是先于任何个人而又不能脱离个人的共同意志。”而一个传统中国的“差序格局”社会则“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种网络的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此,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上面我们讨论了在现代社会中,“陌生化社会”取代了圈子化的“熟人社会”。不过,在互联网时代,情况却发生了变化,有人说互联网是新型社会关系的重构力量,特别是微信的出现,正在改变人与人之间的“陌生化状态”,将人们重新拉回到一个圈子化的“熟人社会”。同学群、亲友群、单位群、战友群……随着微信在日常生活中运用越来越广泛,各种各样的微信群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在这些群里,大部分人之间是互相熟悉的。例如笔者所在的家族就建立了一个“相亲相爱一家人”的微信群,这个亲友群将工业化时代那些分散四方的家族成员在微信上重新聚集起来。在群里,亲友们一起回忆儿时的快乐时光,讨论家族里的各种大事,群里每天都十分热闹,一个传统的家族社会就这样在微信上重新建构起来。类似的现象还很多,很值得关注。相对于微博而言,微信的特点就是熟人社会的小圈子文化,“从社交的角度看,微博用户更多地进行着大圈子的社交,与现实生活圈子之外的人的交流与互动占了上风,而微信用户更多地进行这小圈子的社交,也就是侧重于熟人圈子的交流”。在微信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交是建立在互相熟悉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加微信”首先就是要和对方熟悉,哪怕是不熟悉,也要通过加微信的方式让自己跟对方熟悉起来。微信的点赞、转帖和留言往往也都是在熟人之间进行,一个朋友在微信或者朋友圈里晒照片,通常会有无数的亲朋好友在那条微信下面点赞、跟帖、转帖或者留言。每个人的朋友圈里,都可能有几个无原则的点赞或点赞党,点赞、跟帖、转帖、留言或者发表情包是熟人之间开展人际交流的重要方式。

在当代中国社会,可以说,每个拥有微信的人都通过朋友圈建立了自己多样化、立体化和流动化的“社交圈子”,每个人都会有许多微信好友,加入好几个微信朋友圈或关注数个微信公众号,而不必限定在一个群里。一会儿和喜欢美食的朋友在美食群里聊聊美食,一会儿和喜欢艺术的朋友在微信艺术群里品味艺术,一会儿和爱好公益的朋友在公益群里谈谈公益事业,一会儿在驴友圈里跟驴友讨论到哪里旅游。在今天,许多人每天要花大量时间泡在微信上,因为在这里人们能够找到吐露心声、志同道合的朋友。一个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善于言谈的人,在微信朋友圈里可能是“活跃人物”或是“意见领袖”。微信朋友圈、微信群或者公众号往往也为其自我展演和社会交往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场所,让他可以同时活跃在数个朋友圈里。每个人都会拥有无数不同层次的好友,在不同群里扮演不同的身份角色,与不同类型的朋友开展交流,微信多层次的“圈子文化”,让个体获得了一种多样化的社交体验和身份认同。当他厌倦了某个圈子,他可以主动选择退出,加入另外一个他所喜欢的朋友圈里,在另外一个熟人社会中开展人际交流和社会交往。

当然,微信重新建立了多样化的“熟人社会”,让每个人都可以在微信中找到“知心朋友”,建立自己的“文化圈”。但是微信上的“朋友圈”以及由此而建立起来的新型“圈子文化”对于当代人而言也是有利有弊的,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去认识它。

首先,相比较于传统的熟人社会,微信的“圈子文化”是复杂多变的。无论是西方的“团体格局”,还是中国的“差序格局”。在传统熟人社会里,人们都处在一个共同的文化圈层里,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也相对单一,每个人只要处理好一个文化圈子里的事就基本上OK了。例如在一个中国传统村落社会中,每个人的生活和交往圈子往往只限定在这个村庄内部,事情往往也并不复杂,所以人们大部分时间是比较悠闲的。但是在微信时代,每个人都有很多微信好友,加入数个微信群。结果,许多人每天都很忙,因为他要用心经营、维护微信朋友圈或公众号,他需要不断在微信上“晒自己”,以获得朋友的点赞和认同,同时为了维系与朋友的关系,他也要不停地关注、点赞别人,线上的朋友关系有时并不等同于现实社会的朋友关系,“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怎么从来不给我点赞?”在现实生活中,两个人可能是好朋友,但是在微信上,两个之间可能从来不互动,谁也不为谁点赞。久而久之,线上的关系甚至会影响现实生活中的朋友关系。

其次,微信上每个人的社交行为都有表演性质和功利化色彩。在微信世界中,人们的表现与现实社会里有时差异很大。戈夫曼曾说:“有时,个体会以一种完全筹划好的方式行动,以一种既定的方式表达自己,仅仅是为了给他人造成某种印象。”在微信上,许多人的言行就常常是筹划好的,他们所贴出的文字、照片和图像是精心选择的,所展现的并不是其生活的全部,而是其生活中光鲜亮丽的一面。晒新买的漂亮衣服,晒在某个高档场馆吃饭以及与某些名流合影的照片。通过“晒自己”吸引微信好友们的关注,这种自我展示的“晒”当然会得到不少微信好友的点赞和表扬,但有时也会引起他人的嫉妒和反感。“××烦死人了,整天在微信里晒她和男朋友的幸福,我已经将她拉黑了。”“天天晒自己,无聊不无聊。”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有人这样评论其某个微信好友。因为厌恶某个人的“晒”而导致现实生活里原本要好的朋友在微信的相处中却逐渐疏离,成为“新的陌生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彭兰也说:“过多的自晒,未必真会带来自己所期待的他人的肯定,反而可能会给他人造成压力,激发人们的攀比心理或其他不良情绪,最终结果可能是‘拉仇恨’。”在朋友圈中,还有一些人则更加功利主义,他将微信朋友圈视为潜在商业客户,发朋友圈和开微信公众号都是为了营销产品,结果惹了众怒。以致一旦他贴出某种广告,立刻有人在微信群里发出警告,甚至将其屏蔽或者踢出微信群。

再次,以微信为平台而形成的朋友圈跟现实社会一样,在某种程度上是个等级和差异社会。微信群所形成的圈子,即在一定程度上映射着现实社会的圈子,也在一定程度上复制着现实中的社会关系结构,包括权力关系。在我看来,微信所形成的“圈子”,不仅映射着现实社会的“圈子”,复制着现实中的各种社会关系,甚至强化了现实生活中的权力结构。在一个越来越碎片化的微信时代里,每天都有大量信息涌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加谁为新的好友、为谁点赞,都变得越来越讲究了。在微信群里,人与人之间看起来互相可以自由平等地交流,但事实并非如此,现实生活中的文化和权力资本已经渗透到微信圈子中。“大咖”(现实中有地位的人或者微信里面的“意见领袖”)的发言总是会得到更多的“点赞”,有些大咖在某一个微信群里随便发个言或者贴张图片,立刻赢得无数点赞。但是那些在现实生活中本来就地位不高的人,在微信里面发言,通常应者寥寥。“弱者”在微信朋友圈里所扮演的角色通常只是给别人点赞,偶尔发张和大咖们的合影图,以显示自己的存在感,并以此作为跟其他人炫耀的文化资本。还有人索性在群里潜水,不发言,只是围观。彭兰也说:“由于熟人间关系的复杂与微妙,表达意见的自由度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很多时候人们也更愿意表达单纯的情绪,而不是复杂的意见。而一个人表达后,其他人复制、跟着站队的现象,在群里也较为普遍。”所以,微信虽然重构了“熟人社会”,但是在微信朋友圈或者微信群里,并非每个人都能畅所欲言,自由交流和沟通。在某种程度上,微信其实强化了现实生活中的身份属性和等级关系,甚至制造了阶层之间新的差异、区隔和裂痕。

总之,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话来说,对于微信所建立的“圈子文化”,我们要辩证地看待:一方面,微信确实让人们获得了一种新的社交体验,让每个人都能重新找到自己的身份归属,在一个熟人社会中开展社交活动;另一方面,以微信为平台所建立的“圈子文化”也可能复制和强化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权力关系。而且,种类繁多的朋友圈、微信群或公众号都存在于一个更大的文化和社会场域中,与更广泛的文化和社会结构产生着关联,特别是与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之间,构成了一种“复杂的关系”。每一个微信群或公众号与社会占主导意识形态的结构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是认同的、协商的还是冲突的关系?这需要我们去做更具体仔细地考察。

[本文系作者在“微信公众号与时代精神状况”研讨会上的发言。原载《探索与争鸣》(微信公号:tansuoyuzhengming)2017年第7期,原题:“曾一果:由陌生人社会回归熟人社会:微信中的新圈子文化”,澎湃新闻经授权转载。]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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