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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组建省职业师范学院,毕业后由西北师大授学历和学位证书

熊园/西部商报
2017-08-1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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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记者从甘肃省教育厅获悉,为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教育部和甘肃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改革试验区的工作进程,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厅制定了《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改革试验区教育厅内部任务分工》,将甘肃省建设国家职业教育主推城镇化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具体工作进行了细化和分工。

全省中职学校总数将调至160所左右

甘肃省将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总数将调整到160所左右(其中技工院校40所左右)。全省办好40所省级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50所品牌特色学校。各市州重点办好1~2所具有一定规模、多种功能的中等职业学校,各县办好1所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整合县域内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将现有2所以上(含2所)学历教育学校整合为1所。实施职业院校现代化建设计划,重点推进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薄弱学校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省90%以上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稳步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规模

建设兰州—白银核心都市群(以下简称“兰白城市群”)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联盟。河西走廊城市带和陇东陇南城市带依据区域产业发展规划,以区域内应用型本科院校为引领,以高职院校为核心,以中等职业学校为基础,形成区域职业教育组团发展联盟,实行在招生、专业和课程设置等方面的统筹规划和衔接沟通。

建立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平台,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一平台招生,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稳步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规模,将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高等职业教育,力争到2020年,全省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占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0%。开展普通本科院校和职业院校学分互认、转学等方面探索,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本科教育的相互衔接。

开展教育型企业建设与认证试点

在兰白城市群、河西走廊城市带和陇东陇南城市带核心城市选择若干有意愿开展职业教育的规模化企业开展教育型企业认证试点,赋予其教育型企业资格,给予其与公共教育机构相同的招生计划等优惠条件,激励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在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同济大学工业4.0—智能工厂实验室西北中心”。

建立校企联合育人新机制

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机制创新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工业园区+职业教育”同步规划,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园区、城市功能区等协调发展。完善行业指导和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实施、实训实习、质量评价等协同育人全过程。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创新“前店后校”“厂中校”“校中厂”等模式,建立校企联合育人新机制。对接产业发展需要,实行“订单培养”。积极推进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

由西北师范大学牵头,联合相关本科院校、示范性高职院校、大中型企业组建甘肃省职业师范学院(学院为非独立法人单位的二级学院)。学生毕业后由西北师范大学授予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由人社部门颁发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立“特岗教师”岗位 招聘“双师型”教师

同时,甘肃省还将改革教师招聘制度,创新教师聘任机制,赋予职业院校自主聘任教师的权利。从省级职业教育生均拨款专项资金中列支2000万元,设立“特聘教师”岗位,招聘“双师型”教师。支持职业院校聘请1000名省内外知名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双师型”教师。有条件的市州可设立专项经费,支持职业学校运用“政聘校用”方式聘用兼职教师。

(原题为《我省将组建甘肃省职业师范学院 学生毕业后由西北师范大学授予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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