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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检察院全市首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

成都高新
2017-08-21 11: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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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检察院编写的《成都高新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15-2017)》(以下简称《白皮书》)在全市首次发布。该《白皮书》旨在向大众反映成都高新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通过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形势、特点、规律和原因的集中分析,总结两年多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号召家庭、社会协力共同爱护帮教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总结涉罪未成年人共性:

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的近八成

“专项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两年多以来,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确实存在一些共性特点和规律。此次面向公众发布《白皮书》,有利于大家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检察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有助于加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教育。”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佃江告诉记者。

据《白皮书》分析显示,在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追溯中,涉罪未成年人来自单亲家庭、继亲家庭以及父母不和家庭的占42.3%,不与父母共同生活、脱离家庭监护的占47.6%,放任、溺爱、打骂体罚等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的占78.8%。“未成年人犯罪,既有自身原因,也有外部原因,大多数涉罪未成年人在幼年时和其他儿童无异,在他们中间,由于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原因而逐渐偏离成长轨道、走上犯罪道路的,占比超过80%。”

在未成年人小A盗窃一案中,其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小A由奶奶带大。奶奶十分溺爱小A,一再纵容他的不良行为习惯,导致小A从小铺张浪费、十分顽劣。小A16岁时辍学,独自到成都打工,因花钱大手大脚,很快身无分文,遂产生了盗窃的念头。《白皮书》分析,家庭对子女娇生惯养,一味迁就、溺爱,容易导致子女形成不良意识和行为习惯。此外,粗暴打骂、亲子关系疏离、在学校找不到归属感和成就感等等,都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现在的父母都很忙,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存在缺失,导致孩子走向社会后没有归属感,其中一些人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但相较于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更多是因为涉世未深才误入歧途,背后的原因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因为这个初衷,我们此次发布了《白皮书》。”张佃江说。

落实特别程序:

每案进行社会调查 教育挽救为主 惩治为辅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自2013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以来,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各项未成年人刑事特别程序,切实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对于成年人犯罪,检察机关以打击惩处为主,而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来说,他们的性格成长、对社会的认知都未成熟,检察机关更重要的工作是帮教和挽救,帮助他们回归正途。”张佃江说。在办案过程中,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每案开展社会调查,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性格特点、学校教育、犯罪原因、监护条件等各方面情况,形成有价值的社会调查报告,为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恰当处理决定、采取适当的帮教矫治措施提供重要参考。鉴于家庭监管和教育不当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深入开展了亲职教育,编写《亲职教育手册》,从根源上转变监护人的教育观念、方式,并通过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优化涉罪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从而使他们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

据《白皮书》显示,对于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法院做好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将侦查卷宗,批捕、起诉、审判卷宗,以及社会调查、跟踪帮教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封存于未成年人专用档案柜,无法定手续不予公开和查阅,让涉罪未成年人在刑满后同样能够不带“犯罪标签”,“无痕”回归社会,正常地生活和工作。 “无论是找工作、当兵、升学、买房,都不会有‘犯罪前科’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

创新宣教模式: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预防未成年人走向犯罪

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除了帮教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一直以来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把预防犯罪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定期到成都高新区各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暴力专题普法宣讲等活动。

2015年,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尝试创新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模式,建成以“景姐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为品牌的、具有高新特色的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沙画视频、法制夏令营、法制课堂、法制游园、法制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2015年至今,已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6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到5000余人次,受到学校师生及家长好评。

“接下来,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家长、老师及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同时,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纳入帮教范围,预防该类未成年人再次发生犯罪行为。”张佃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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