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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察|湖南永州辟谣“恶性伤人事件”:系精神病患者自伤

湖南永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查支队微信公众号“永州网警巡查执法”
2017-08-23 19:1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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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下午,湖南永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查支队微信公众号“永州网警巡查执法”发文通报称,一精神病患者于21日用利器割伤了自己前颈部与左手腕,被父亲送医两天后逃脱,返家途中昏倒。

23日上午,永州网警在巡查工作中发现微信群中流传一段视频和照片。视频和照片内容为一年轻男子前颈部和左手腕受伤,昏倒在地,公路上站满了围观的群众。其中还附文字说是S320公路白水镇石龙村往肖家镇方向路口地段发生恶性伤人事件。

经过网安民警调查,真实情况为8月23日上午9时许,祁阳县公安局白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S320公路白水镇石龙村往肖家镇方向路口地段发现一男子倒在马路上,前颈部及左手腕处有伤。接到报警后,白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一边拨打120救援电话,一边核实男子身份。根据男子身上的身份证信息,民警很快与该男子的父亲及所在村的村干部取得了联系。

经查,男子叫宋某龙,29岁,祁阳县白水镇鱼塘村人。据闻讯赶来的宋某龙的父亲跟民警描述,8月21日下午,精神病患者宋某龙用利器自残自己的前颈部及左手腕。其父发现后,立即将宋某龙送往祁阳县中医院新住院楼进行治疗。8月23日,宋某龙挣脱在医院看护的母亲,擅自离开中医院途经S320公路白水镇石龙村地段欲返回白水镇鱼塘村。

目前,宋某龙已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警方提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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