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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一“老赖”3个月网购514单,被法院查出定投基金

彭宁莉/南国早报
2017-08-24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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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承担赔偿责任后销声匿迹,3个月叫了105单外卖,结果叫来了执行法官……8月16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启动通过网购物流渠道追踪“老赖”的“网狐行动”后,一批狡猾的“老赖”被揪住了“尾巴”。

3个月网购514单

法官查出定投基金

姚某曾向李某借款260万元,到期后无力还款。该笔债务进入执行阶段后,姚某要归还的本金及利息达297万。法院经执行查控系统,并未查到姚某有可供执行财产。

此次“网狐行动”中,执行法院在对电商平台交易记录进行研判过程中,发现姚某在网上频频交易。3个月共消费569单,相当于每天六七单,除了55单为一般购物以外,剩余514单的交易对象都是各大商业银行,每笔交易金额不大,从300元至1000元不等,金额总计24万余元。

由于这些交易记录仅以商品编号标记,执行干警只能到各大银行进行查询。原来,姚某在几家商业银行开通了“基金定投”业务,即每月定期定额投资到指定的开放式基金中。由于在法院执行查控系统中,部分银行对于基金及理财账户的反馈不完全,导致这部分财产一直没有被发现。执行法官当即对姚某在几家银行开的基金账户进行冻结。

8月21日下午,姚某主动赶到江南区法院,要求与李某和解。在执行法官协调下,李某放弃了37万元利息,姚某只需归还260万元本金。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先期由法院划扣65万元归还给李某,此后由姚某每月固定归还李某1.5万元,直到还清为止。

3个月叫外卖105单

最后叫来了执行法官

2011年9月,李某林在骑车回家途中,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造成数颗牙齿脱落,面部留下轻微疤痕。法院判决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赵某承担赔偿责任6000余元后。赵某随后销声匿迹,李某林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赵某在交警部门所留的地址为租住地址,事故发生后已退租,身份证登记所在地也已拆迁,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在“网狐行动”中,执行法官从电商平台反馈的交易记录中,发现了赵某在电商平台频繁订外卖的记录,且短短3个月就叫了105单,收货地址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路某小区。

8月18日中午,执行干警来到该小区敲开了房门。原来这是一处办公用房,赵某几个月前刚到这家公司就职。赵某叫了外卖后在办公室等餐,没想到却等来了执行干警。赵某表示愿意与法官回法院配合执行,并在当天下午履行了全部执行款项。

网店老板送货上门

自投罗网履行欠款

从被执行人李某的收付款记录不难看出,李某开的土特产网店“小有所成”——3个月内交易139单,交易金额2.98万元。执行法官根据卖家信息在某电商平台找到了李某开的小店后,下单要求送货上门,当面交易。李某欣然答应,尽管执行法官所写的收货地址是法院执行局,但李某并没有警觉。

8月16日下午,李某如约送货来到法院,没想到等待她的除了法官,还有她的债权人陈某某。最终,当着法官的面,李某用现金向陈某某当场履行了1.2万余元欠款,剩余的5000元债务则通过手机微信转账履行完毕。

(原题为《南宁一批“老赖”不还钱却频频网购,结果被法院揪出》)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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