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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检察院:首次对涉外重大贩毒案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

“广州检察”微信公号
2017-08-24 18:06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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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化名),我们是越秀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的情形?比如审讯过程中空调温度是否调得过低?或者是否长时间讯问不让你休息?”

“没有这样的情况。”

在听完翻译人员转达检察官的询问后,来自委内瑞拉的犯罪嫌疑人JACK认真思考后给出了回答。

近日,越秀区公安分局将其立案侦查的来自委内瑞拉的犯罪嫌疑人JACK涉嫌贩卖毒品罪的案件情况移送越秀区院驻所检察室。因本案所涉毒品数量大,有可能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越秀区院驻所检察官迅速展开讯问合法性的核查工作,这也是越秀区院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的第一起外国人犯罪案件。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越秀区院驻所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并同步录音录像,核查犯罪嫌疑人在越秀区看守所羁押时看守所出具的健康档案与越秀区公安分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讯问笔录。经核查,越秀区公安分局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没有发现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况。

今年初,越秀区院与越秀区公安分局签订《广州市越秀区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操作规程(试行)》,率先在广州市全市范围内启动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侦查的重大案件,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案件、涉众型犯罪案件、在本省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进行核查,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形。

重大案件是指以下犯罪案件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

(二)涉众型犯罪;

(三)在本省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旨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形做到早发现、早排除,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原题为《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首次对涉外重大案件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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