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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平一网友散播“大船撞上开平大桥”谣言,被警方拘留

开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开平公安”
2017-08-26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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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鸽”袭击广东开平,广大市民都忙着救灾复产,然而,又一段“有一条大船撞上开平大桥”的视频,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引起大家的关注。
又是一起捏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开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勇获悉此事后,要求公安机关迅速介入,侦破此案,将发布该虚假信息的始作俑者抓捕归案,还市民一个真相,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
8月24日15时,网传一段“有一艘大船撞上开平大桥”的视频,该视频在互联网及微信朋友圈被迅速转载、转发。经开平市有关职能部门核实,开平大桥并没有发生船撞桥的事故!开平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核实为虚假信息后,对此事发布了辟谣公告。经开平警方进一步核查,该网传视频其实是拍摄角度的问题,给广大群众带来误解。
8月24日21时许,开平警方经过5小时的缜密侦查,在开平某小区将故意捏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嫌疑人司徒某某(男,36岁,开平人)抓获。

经查实,8月24日15时许,嫌疑人司徒某某通过手机看到一段好像一艘大船要撞上开平大桥的视频,在未核实该视频真实性的情况下,还谎称“经过市政部门确认船撞开平大桥事故属实”,有关部门正在现场评估事故级别”,并将该视频和编造的市政部门确认事故属实等虚假事实在网络进行传播。

目前,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嫌疑人司徒某某已被开平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互联网作为网民获取资讯、传播、交流等各种信息的公众媒介,请广大网民对信息来源要明辨是非,不要传播、转发不实的视频帖子和微信信息,针对个别网民制造谣言,扰乱视听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追查谣言来源,并依法追究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给广大网民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网络空间。
相关法律规定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修改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标题《又一名在网上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嫌疑人被开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段彦超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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