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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一起重大刑案审理,市检法一把手首次同庭履职

毛明博 许波 马小松/西部网
2017-08-27 17:53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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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安康市法院院长葛迪担任审判长当庭宣判。本文图片均来自西部网

今年2月17日23时许,被告人成某某乘胡某某夫妇不在家之际,持刀前往安康城区一小区胡某某住宅,将其两个正在熟睡的女儿杀害,此案在安康引起广泛关注。

8月25日,审委会讨论现场。

8月25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成某某故意杀人及附带民事赔偿案。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兴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葛迪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据悉,安康市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同时出庭参与公诉、审判重大刑事案件,这在安康庭审历史上尚属首次。

安康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兴列席审委会。

庭审中,依法出庭支持公诉的安康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兴宣读了起诉书,并向法庭阐明了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公诉意见。安康市中级法院院长葛迪主持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过程环环相扣、规范有序、层次分明。

安康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兴宣读起诉书。

安康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安康市法检两院部分法官、检察官,以及受害人家属、社会各界代表等4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合议庭经合议并报安康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成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胡某某、尚某某经济损失61626元。

(原标题为《安康市法、检“两长”首次同堂共审重大刑事案件》)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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