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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干部借儿子过生日群发707条微信索要红包,被记大过

何旭/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7-08-2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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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四川省普格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花山监管所干部肖绍彪(非中共党员),以儿子过生日为名,通过微信群发索要红包的消息。经普格县纪委监察局调查,肖绍彪共收到微信红包99个,总金额5331.67元,他也因此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求祝福,儿子生日,提前一天过……领导朋友亲戚,发个红包祝福他,感谢!”今年8月中旬,普格县纪委监察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一公职人员以儿子周岁生日为名,群发微信索要祝福红包。

举报人称,他和肖绍彪并不认识,只是同在普格县民意群。该群是一个督促党政机关干部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微信群,管理方要求必须实名制入群。之前,肖绍彪以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身份私下加他为好友,平时并无联系。8月5日上午,他突然收到肖绍彪索要红包信息,当时并未多加理睬,后得知多人均收到索要红包信息,便选择向有关部门反映。

收到问题反映后,普格县纪委监察局随即成立调查组。经查,8月5日,肖绍彪以儿子过生日为名通过微信群发707条消息索要红包和祝福。在随后的10多个小时里,肖绍彪共收到红包99个,总金额5331.67元,未发现有监管和服务对象向其发红包。

“2014年,中央纪委已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的查处范围。收受任何微信红包、支付宝红包等,不管数额大小,只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都要受到纪律处分。”普格县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肖绍彪顶风违纪、影响极坏,决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令自行清退所收红包。

报经普格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察局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成该局召开总结反思会,党组和纪检组作出深刻检查,认真整改。

(原标题为《 借儿子生日群发微信索要红包 四川普格一食药监干部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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