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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学术论文和文艺作品有数量缺质量
8月28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指出,我国著作权作品数量近年来不断增长,但精品力作还不多,有国际影响力的作品更是少之又少,特别是学术论文和文艺作品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部分作品存在抄袭模仿、剽窃造假、千篇一律、粗制滥造等问题。
当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开幕,王晨作了关于检查《著作权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13年至2016年,我国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从100余万件增长至200多万件。
不过王晨在谈到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时指出,著作权作品质量和运用能力有待提升。他还指出,对文字、美术、影视、软件、民间文艺等作品的衍生产品开发力度不够,著作权资源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利用,著作权附加值不高、产业链不长,针对发展著作权产业的扶持政策较少,这些问题都妨碍了著作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充分实现。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指出,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手段,促进作品质量提升和著作权流转使用。在制定著作权相关行业和领域的政策措施时,要进一步突出作品质量导向,努力创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著作权作品。建议设立专项资金或基金,鼓励支持原创,奖励和推广优秀作品。
具体而言,在科学技术领域,要鼓励创作立足中国、挑战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精品,引领国际科学技术新潮流。在文艺领域,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提高原创能力,努力推出文艺创作生产的“高峰”作品。同时,要建立健全反映学术作品和文艺作品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坚决抵制学术不端和文艺低俗之风。
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广东、福建等5省区市对《著作权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还委托天津、河北等1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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