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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谈“火车站猥亵女童案”多重警示:应重视防性侵教育

斯涵涵/检察日报
2017-08-30 09:41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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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家庭要开展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使其初步具备对性侵害最基本的分辨能力和防范意识,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以避免身心受伤

8月28日,江苏省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8月12日在南京南火车站候车室实施猥亵儿童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8月29日江苏检察在线)。

一般来说,猥亵多发生在隐秘空间,在火车站人流穿梭、众目睽睽之下非礼女童,太出乎人们意料,加之小女孩对这种公共场所的猥亵举动未见反抗,更让这起猥亵案引发关注。

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对未成熟少年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该年轻男子无视法规,丧失廉耻,光天化日之下对小女孩实施猥亵,理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目前来看,犯罪嫌疑人如此大胆嚣张,无所顾忌令人瞠目。那么,此人是不是惯犯,有没有更严重的猥亵情节,有待警方调查。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是曝光此事的女网友和女作家路见不平一声吼,该男子的丑恶行为恐怕会肆无忌惮地一直演下去,小女孩所遭受的身心伤害难以想象。此事也给家长和孩子们提个醒。未成年人遭遇猥亵,甚至遭遇性侵的事件并不鲜见,如果遭遇骚扰、猥亵,甚至更严重的行为后,当事人选择不报警,或者现场没有人提供证据,大多数案件调查起来会非常困难。然而,许多女孩根本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部位,也不知道如何反击伸向自己的龌龊之手,这就给一些不良之徒猥亵儿童以可乘之机。对此,学校和家庭要重视幼儿性教育问题,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性知识、性安全和自我保护的教育,开展防性侵教育,使其初步具备对性侵害最基本的分辨能力和防范意识,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家长、老师报告,寻求帮助,摆脱犯罪分子的骚扰与侵害,避免身心受伤。

“火车站猥亵女童”是令人气愤的个案,但儿童权益受损的现象并不乏见。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但人们对此事的讨论、对女作家的质疑以及对女孩未来的担忧,都说明防范猥亵、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一个长期复杂的工程。猥亵儿童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只是一个重要节点。同时,警方的呼吁非常重要,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既需要女作家式的见义勇为,也要慎防因传播受害人隐私而有意无意地对女童造成二次伤害。从每个人做起,从细节着手,遵法尚德,方能构筑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铜墙铁壁。

(原题为《“火车站猥亵女童案”的多重警示》)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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