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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墓使用年限拟从30年缩至20年:符合民政部相关规定

徐岑/现代快报
2017-08-31 18:32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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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8月31日讯,“南京公墓使用年限计划从30年改为20年”,8月31日,这条消息刷爆了南京人的朋友圈。为什么少了10年?到期后,怎么续费?要重新购买吗?关注的人很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就《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公开征集立法意见里,拟修改的一条法律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拟对《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其中,原来规章第十五条提出,“经营性公墓每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公益性公墓每墓不得超过1.2平方米。骨灰公墓的墓穴和其他骨灰处理设施的使用期限为30年。”此次拟修改为“经营性公墓双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经营性骨灰公墓的墓穴和其他骨灰处理设施的使用期限为20年。”

1.公墓使用年限为什么从30年缩到20年?

针对公墓的使用年限,全国各地都有自己的规定。现代快报了解到,大部分公墓使用年限基本都是20年。民政部曾颁布规章《公墓管理暂行办法》,里面也曾经说明:“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而《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则规定,南京骨灰公墓的墓穴和其他骨灰处理设施的使用期限为30年。

为什么要设置使用年限?现代快报记者此前从南京市殡葬部门了解到,当时国家是考虑到20年为一代,一般三代以后墓穴无人祭扫,所以希望墓穴能循环利用起来。

此次拟把公墓使用年限从30年缩短到20年,或许是考虑跟全国标准统一,希望大家能够选择生态葬,节约土地。

2.如果过期了,怎么办?

如果使用年限到了,还要重新购买吗?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南京各大墓园目前实施的解决办法是,让顾客续交一笔管理费。而根据相关规定,经营性公墓政府定价是每年20元/平方收取护墓管理费。

 (原题《南京公墓使用年限拟从30年缩到20年》)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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