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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刊文:你的宠物或是他人的“魔鬼”

任岳鹏/法制日报
2017-09-0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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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一则“用公共餐具给狗喂食”新闻,引发了民众关注。事发辽宁大连某美食广场,有人将奶茶倒进公共餐具,让宠物狗舔食碗里的奶茶。许多人质疑:被狗舔过的餐具,别人以后还用不用了?

由此而来的一个问题是:现代城市生活中人与狗应该如何相处?在笔者看来,这值得深思。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此判断应是人类和动物长期相处的经验总结。农业社会时代,狗的主要功能在于其实用性的“劳动”价值,如看门、牧羊甚至运输等,其扮演的是“家畜”和“宠物”双重角色。在随着机器化大生产而出现的现代城市生活中,狗的主要功能逐渐由“劳动”向陪伴转变,其角色定位为单纯的“宠物”。

狗之所以成为城市人的“宠儿”,是和现代人的生活需求密切相关的。如果用一个字来概括现代社会的特点,那就是“变”。新科技、新产品、新事物不断涌现,物质极大丰富,生活极为便利,个体人在变得越来越独立、自由的同时,也越来越容易孤独、寂寞。

如果说现代社会最稀缺的是什么,或者说金钱最难买到的是什么,那可能就是情感——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真挚的、稳定的、长期的情感。而宠物特别是狗,因其忠诚、专一、信任、灵性的品质,便成为城市人情感慰藉的重要选项。有这样的说法:在主人的一生里,狗也许只是其“好朋友”之一;而在狗的一生里,主人就是它的唯一和一切。无论主人身患重病,还是穷困潦倒,抑或是遭遇灾难,狗都会对主人不离不弃,忠厚笃爱。“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就是这种情感最通俗的表达。而一部《忠犬八公的故事》,不知使多少人流泪动容,也不知激起了多少人对养狗的美好憧憬。

实际情况是,在现代城市生活中,狗已经被看作是狗主人的家庭成员之一,身份是“儿子”或“女儿”。有的人可因爱犬而终生不育。爱犬死后,有的人会选择“厚葬”,为它购置墓碑墓地,甚至将其葬在自家墓旁。而如果主人先于爱犬而死,有的人甚至会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爱犬。

正因为狗被看作是“上帝派到人间的天使”,化身为一种“类人”存在,自然地,虐狗、杀狗、吃狗肉在现代社会中就越来越成为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也就成为人们关爱救助的对象。民间因“狗肉节”上演的纷争与冲突,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在爱狗人士的抗议行动下,虽然经营狗肉的餐馆和爱吃狗肉的食客并不会就此罢手、罢口,但其行为在社会公众的道德评价里已经不再占优,“杀狗取肉”已经失去了道义上的支持和认可。

然而,严格地讲,狗作为“天使”是就其与主人的关系而讲的,而就狗与其主人之外的人来讲,却完全可能是“魔鬼”。这就是指养狗所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在人群高度密集的城市中,养狗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如噪音扰邻、狗屎遍地、咬人致伤致死、狂犬病等。这些负外部性不可能完全通过狗主人和其他民众的私下交易而解决,或者说其交易成本太高,因而需要政府制定明确的规则,进行合理有效的规制。

当然,某种情况下,狗的行为也具有正外部性,如协助安检、巡逻、救灾等,这种正外部性自然也是需要政府为其埋单、补贴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导盲犬。经过专业训练的导盲犬,不仅可以帮助盲人行走活动,对其他人也不会构成伤害,甚至可以说有利。因为它减免了其他人关照盲人的负担,降低了盲人进行社会活动所带来的社会成本。由于导盲犬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所以允许导盲犬进入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设施和场所越来越被视为一种有益的文明之举。可喜的是,北京等大城市已经出台了相应规定。

也就是说,一个城市的犬只管理规定,不仅应该考虑到狗所带来的负外部性,也应该考虑到狗的正外部性。当然,重点还是狗的负外部性。如何通过犬只管理规定来消除狗的负外部性,不是本文立意所在。不过,笔者可以举一个颇具启发意义的例子。有资料显示,为协调狗、主人和邻里之间的关系,美国《妨碍公共利益法》(睦邻法)规定,狗的主人要遵循“三吠”原则。所谓“三吠”原则,就是指在居民社区中养犬时,邻居一般对第一声和第二声狗吠是可以忍耐的,但狗叫过“第三声”后,邻居的忍耐力就要耗尽,因此主人一定要想办法不要让狗叫出第四声。如果狗的主人不能控制连续的狗吠,就要受到相应制裁。

在上例中,如果说法律规定是一种他律,那么狗主人努力不让狗发出第四声则是一种自律;而这种自律正是他律所要追求的目的。他律规定的是基础、纲要,总会有空白、漏洞;自律应对的则是无限多变丰富的外部世界,可以是一张能够自我调节和完善的无缝之网。现代城市生活中人与狗和谐相处,最终依靠的就是狗主人的自律,也即责任心。

具体来说,这种责任心,又可以区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狗主人对狗的责任心;二是狗主人对社会的责任心。首先,养狗的前提是爱狗,而爱则意味着责任。现代城市中养狗,要让狗成为一条快乐的、健康的、幸福的狗,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金钱等成本,这都是需要在决定养狗之前想清楚的。如果自己没有能力养狗而去养狗,其后果不仅可能是狗本身的不幸,还可能产生上面所说的负外部性,从而可能使狗主人官司缠身、麻烦不断。当然,养狗所产生的负外部性主要关涉的是狗主人之外的他人利益的减损,因而减少、避免这种负外部性,就是狗主人社会责任心所在。可以说,养狗是狗的社会化和狗主人的社会化的双重过程。狗主人必须训练狗如何与人相处,如何不伤害他人,如何减少对环境、邻居的不良影响。同时,带着狗的狗主人进入社会公共空间,也要学会遵守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学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式的换位思考。回到本文开头,“用公共餐具给狗喂食”新闻中的狗主人,正是没有意识到其行为已经触犯了社会公德,其欠缺的是社会责任心。

(原题为《你的宠物或是他人的“魔鬼” 漫谈现代城市生活中人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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