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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丨金川县人民法院首例独任审理普通程序案件顺利调解

2022-04-29 16: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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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

近日,金川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依法对裁判文书进行电子送达。这是金川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后,首次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裁判文书电子送达”模式审理的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被告刘某于2016年在原告王某处借现金15500元,并出具借条。后刘某未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且无法联系,导致原告王某出借的款项无法收回,被告刘某也无法联系,故诉至法院。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适用普通程序立案后,承办人对案件进一步审查时发现,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上反映本案借款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鉴于案涉标的额较小,承办人从方便当事人、节省司法资源方面考虑,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方式审理。审理中因被告刘某无法联系,经多方查找,通过微信与刘某取得联系后,独任法官趁热打铁,释法析理,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还款期限和方式,经当事人同意于当日利用电子送达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下一步,金川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使命,提高办案效率,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司法服务。

法官说法

1.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2.电子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原标题:《为群众办实事丨金川县人民法院首例独任审理普通程序案件顺利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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