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余件假古董卖了62万,宁夏两男子分别获刑10年和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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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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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哥窑佛像、元代青花瓷罐、清朝天球瓶……原本是现代低级仿古瓷器,却自称是从古墓里挖出来的古董,并被高价卖给了受害者。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丁泽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田春保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4年11月11日14时许,被害人全某某至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分局凤凰北街派出所报案,称2014年6月中旬至7月初,有两名分别叫丁泽旭和田春保的男子在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宁储宾馆,先后7次以向其贩卖从坟墓里面挖出来的宋代瓷器冒充古董对其实施诈骗,7次共诈骗其人民币62万元,兴庆分局于当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随后,警方将丁泽旭抓获归案,其如实供述了诈骗行为。被告人田春保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其诈骗行为。案发后,被告人田春保退赔被害人全某某人民币30万元,全某某对田春保表示谅解。

那么这些“古董”又是怎么“出土”的呢?据田春保、丁泽旭供述,二人得知被告人全某某喜欢收藏,周围已有好多人用假古董骗全某某并得逞发财,二人也想如法炮制实施诈骗。第一次,二人从银川市海宝古玩市场地摊上买了一些仿宋代的小薄瓷瓶,有几十件,装到纸箱子里面,并请全某某来看货,二人面对被害人谎称瓷器都是从坟墓里面挖出来的,是古董,全某某就相信了他们。之后的第二次到第六次,田、丁二人买了好多现代仿制品瓷器,有仿宋代的、仿清代的、仿元代的,6次用同样的方法共诈骗了60万元。每次田春保和丁泽旭对诈骗来的钱都对半分,各分了30万元。

(原题为《300余件仿古瓷冒充古董骗钱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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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贩卖假古董 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