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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祛除“电子鸦片”?三位高校传播研究权威谈网络文化发展

人民日报
2017-09-10 07:05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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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文化已成为当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文化既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和精神世界,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为网络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如何科学认识当前网络文化的发展状况?如何使网络文化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本期观察版围绕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网络文化产品带来文化新景观

彭兰

互联网进入我国以来,不仅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各个层面产生了深刻影响,也催生了网络文化,带来了全新的文化景观。从广义上说,网络文化包括网络文化产品、网络文化行为、网络文化事件、网络文化现象、网络文化精神等不同层面,但网络文化产品最为集中地体现了网络文化所具有的开放性、多元性、分权性、集群性、参与性等特质,其发展状况直接反映了网络文化的演进。因此,深刻认识网络时代的文化新景观,可以从把握网络文化产品的发展状况入手。

网络文化产品具有独特的生产与传播方式

网络文化产品是以各种网络传播手段为外在形态的文化产品,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植根于传统文化产品土壤又有自己独特“基因”的网络文化产品。例如,网络文学虽然脱胎于传统文学,但在语言风格、审美趣味、类型样式、生产与传播机制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在网络视频领域,近年来流行的短视频不只是电视节目在时间上的缩减,还包含选题、叙事模式等方面的变革。另一类是网络新技术、新应用催生的新型网络文化产品。例如,Flash技术的兴起引发了Flash动画的流行,也曾催生出专业制作这类动画的“闪客”。近年来,表情包也成为新兴的网络文化产品之一。表情包主要指用于传达表情与情绪的图片,其生产既有商业化行为,也有很多是网民的自发行动。未来,随着VR/A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的逐步普及,VR/AR游戏和影视也有望成为新的网络文化产品。网络文化产品的生产与传播方式有着自己全新的特点。

开放性生产。以往的文化产品虽然大多被称为大众文化产品,但其生产过程却与大众关系不大。网络文化产品的生产不再由少数人或少数专业机构垄断,不再由主流文化自上而下统领,而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与大众密切相关。但许多网民在参与创作时并没有“生产”的意识,更没有预期自己的个人化表达会成为文化产品,然而网络赋予这些个人化作品向产品转化的可能。开放性生产意味着网民在网络文化发展中可以深度参与,而不仅仅是受众,这与传统文化产品生产方式形成了鲜明对比。开放性生产使得网民成为网络文化发展的重要主体和基本单元。

迭代式升级。网络文化产品的迭代与技术革新同步,而且升级很快。例如,在网络带宽有限的情况下,Flash动画成为视觉化表达的主要手段之一。随着网络带宽的改善,网络视频开始兴起,然后专业视频网站的发展带动了网站自制视频节目特别是自制网剧的流行。当前,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推动网络视频进入短视频和移动视频直播时代。网络文化产品的升级不仅是形式上的升级,也是观念、生产与传播机制、盈利模式等全方位的变革。

社交化传播。网络文化产品依靠网络传播,需要接受网络用户的检验。当前,网络传播越来越依赖用户的社交网络,进行社交化传播。社交化传播是一种选择机制,最终能在多如牛毛的海量信息中筛选出契合用户需求的网络文化产品。换言之,网络文化产品必须通过网络传播来检验其文化价值与市场价值。

热点式引爆。网络文化产品中不时会出现一些“现象级”的爆款产品,这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近年来,在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网络小说、网剧等领域,都出现过“现象级”的爆款产品,引起一阵阵网络狂欢。尽管并非每个爆款产品都是文化精品,甚至一些产品还引发了激烈的争论,但它们都成为标记网络文化发展的路标。

网络文化产品是一把“双刃剑”

网络文化产品不但反映现实社会,而且深刻反作用于现实社会。网络文化产品的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由此带来的问题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网络文化产品带来文化的多元化。网络文化产品生产的开放性带来了文化的多元化,包括参与主体的多元、形式的多元、审美标准的多元、价值取向的多元等。从一定意义上说,网络文化产品井喷式的生产与传播过程,将以往被抑制的公众的文化创造力充分释放出来,同时也使以往被忽略的各种小众化甚至个性化文化需求得以满足。但是,网络文化产品总是处于不断升级之中,过于快速的变化使网络文化总是在浅层流动,难以形成深层积淀,甚至带来一些文化乱象。

网络文化产品常常引发万众狂欢。许多有活力的网络文化产品往往来自于网民,而这些文化产品创作与传播的过程也是一个万众狂欢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网民分享自己的思想、情绪与态度,也借此融入群体、获得归属感,但万众狂欢也带来新的文化趋同。尽管很多人参与网络文化产品创作与传播的初衷是对单调文化生活的一种“反叛”,但实践中又往往表现为文化上的跟风。因此,网络文化发展中多元化的参与最终也可能带来新的文化趋同。而且,在一些时候这种万众狂欢也可能带来群体性迷失。

网络文化产品与粉丝经济相互推动。网络文化产品不仅继承了传统文化产品的盈利模式,还带来了全新的盈利模式,比如粉丝经济。对于网络文化产品而言,以作品或创作者为纽带,将具有共同兴趣与价值取向的粉丝连接在一起,在粉丝与作品或创作者的互动中强化粉丝的归属感与参与感,推动作品传播和价值实现,这是粉丝文化形成的机制,也是粉丝经济的基础。网络文化产品使分散的粉丝个体集结为粉丝群体,由此带来的一些问题也值得关注。

网络文化产品的消费差异带来群体间的文化隔阂。许多网络文化产品都有一定的小众性与专属性,不同群体认同与消费的网络文化产品不尽相同。对网络文化产品消费的不同偏好,在一定程度上会带来群体间的文化隔阂。网络游戏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青少年将网络游戏视为一种新的社交方式和生活方式,但中老年群体中很多人将网络游戏视为“电子鸦片”,担心青少年因网络游戏而玩物丧志。自网络游戏在我国诞生以来,家长与孩子因游戏而产生的隔阂、冲突就从没停止过。除了代际差异,在网络文化产品消费中还存在其他差异,如性别差异、地域差异、阶层差异等。群体间的文化消费差异一直就存在,但在网络文化产品消费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从积极的方面说,这种消费差异可以带来网络文化的多样性;但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各群体固守自己的文化偏好,也会给社会的沟通、整合带来障碍。

网络文化走向成熟需要实现三个转变

就像互联网一样,网络文化自身也有一个成长成熟的过程。当前,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亟须包括网络文化产品在内的网络文化实现三个转变。

实现从宣泄到内省的转变。在互联网兴起以前,普通人往往难以获得大众传播渠道,无法广泛传播自己的文化作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普通人也被网络赋予了话语权,一些人开始急切地进行自我表达,有的自我表达演变为自我宣泄。因此,在网络文化发展的早期,宣泄是普遍现象,这尤其体现在大量网民自发创作的网络文化作品中。网络文化要健康发展,必须实现从宣泄到内省的转变,通过作品来表达对自我和社会更深刻的思考。这是网络文化走向成熟的必经阶段。

实现从破坏性到建设性的转变。网络文化在发展初期多以挑战主流文化为主。这是因为它自身还没有形成,必须在挑战、改造甚至解构某些主流文化的基础上完成自身的基本建构。网络文化表现为破坏性,还因为它是在网络这样一个最初被认为是虚拟世界的空间中逐渐形成的,虚拟性也导致网络文化的恶搞、无厘头等。但当网络日益成为现实社会的一部分时,曾经处于边缘位置的网络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在主流化。因此,未来网络文化发展更重要的任务是建设而不是破坏。

实现从娱乐至上到价值塑造的转变。对网络文化的一个常见批评是其娱乐至上的倾向。在人人都能参与的移动互联网时代,网民的文化创造与传播行为呈现更大的娱乐成分。网络文化娱乐至上的倾向就像其破坏性一样,是其在成长初期的一种表达姿态。从长远来看,网络文化要走向成熟,需要塑造除娱乐性之外的其他价值,推动文化的传承、社会的进步。只有具备更多元的价值塑造能力,才能使网络文化经受住时间的考验。

(作者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

(原题为《网络文化产品带来文化新景观》)

在加强治理中实现网络文化向上向善发展

胡正荣

当前,日益普及的互联网已成为文化发展的重要平台。网络文化的发展促进了文化的繁荣,但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新形势下,我们既要深刻认识网络文化发展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又要治理网络文化发展中的一些乱象,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网络文化使文化发展呈现新面貌。网络文化生成于网络技术所创设的虚拟空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文化出现蓬勃发展的态势,使整个文化发展不断呈现新面貌。首先,文化内容更加丰富。新兴的互联网和相关数字技术既打通了媒介之间的壁垒,也改变了传受之间的关系,使得网络用户可以创造大量文化内容,从而大大加快了文化内容的增殖速度。当前,网络文学、网络影视、网络音乐、网络互动娱乐等不断发展,产生了海量文化内容,也撬动了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其次,文化形式更加多样。网络文化不仅在数量上迅猛增长,而且在形式上日新月异。网络文学充分利用电子阅读技术,不仅可以模拟传统阅读,还可以探索多媒体阅读等新体验;网剧不断进行颠覆性创新,并且与弹幕技术结合,加入社交属性;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直播等更是为互联网所独有,受到广大网民青睐。再次,文化产业更加兴盛。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6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0254亿元,首次突破3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2012年的3.48%提高到4.07%,文化产业正向着2020年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迈进。这一迅猛发展势头离不开互联网的驱动和网络文化的发展。网络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IP资源、充满创意的产品、熟练的半专业劳动者以及大量明星偶像。通过统筹生产和跨界营销,借助粉丝经济和共享经济,可以激发文化产业的巨大活力。

网络文化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年来,网络文化发展固然成绩斐然,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要关注以下四方面问题。一是价值观的混乱与失范。网络文化脱胎于“草野”,又为资本所追逐,易于流行却转瞬即逝,走马灯般的变换导致网络文化所体现的价值观容易处于混乱和无序之中。网络文化所偏爱的后现代主义风格与取向,本身就长于解构而非建构,长于挑战规范而非确立规范,难免在某种程度上导致某些人群出现理想坍塌、精神贫乏、价值缺失等问题。二是个体的封闭与固化。互联网看似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文化内容,实际上它却很容易使人们固守原有价值观,不愿意反思和接受挑战。新闻聚合平台通过精准推送为人们提供大量相似的新闻;各种网络娱乐产品越来越套路化、模式化;在社交媒体上,人们也偏爱关注那些“三观”相近的人。这使得人们获得的信息越来越同质化,容易陷入“信息茧房”;使得人们执着的某一价值观日益固化,容易形成“观念气泡”;使得人们习惯的文化内容一再重复,容易带来“井底文化”。三是群体的撕裂与对抗。网络文化偏爱标签化。网民们发挥创造力,贡献了众多网络流行语,其中一些流行语成为某些社会群体的标签,甚至造成污名化。网络舆论又易于极化,公共事件和公共议题一出现,在网络上就会形成热议,热议中常会出现一言不合即互相攻讦的局面,非理性言论屡见不鲜。非理性的网络文化有可能放大社会矛盾,造成社会群体之间的撕裂乃至对抗。四是历史的断裂与虚无。在网络文化中,历史为叙事和人物塑造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素材。但一些作品或是为了追求戏剧化效果,或是疏于查核考证,历史变成了“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如果历史在网络上被歪曲、被虚无,那么,民族和国家未来的发展也就失去了扎根的土壤。面向未来,一个失去历史地平线的社会必然出现“绕树三匝,何枝可依”的迷茫。

网络文化治理需要新理念新方式。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文化,我们应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治理理念和引导方式,在保持网络文化创造力的同时将其导入正确发展轨道。首先,坚持宽严相济、放管结合。文化需要创造力,网络文化的发展更有其特殊性,这对网络文化治理在理念和方式上都提出了新要求。网络文化治理需要分层分类进行。比如,对于一些具有危害性的网络文化乱象,要加强治理、杜绝危害;对于网络上标新立异的青少年亚文化,不妨给予其探索的空间,同时加强引导。其次,坚持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有关部门应思考和把握文化发展大势,将网络文化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格局中加以考量,重源头、重趋势、重引导。治理网络文化犹如治水,在封、堵、禁之外,更要疏、浚、通。这就要求网络文化治理善于探索新的政策措施,在保持网络文化创造力的同时使其向上向善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有益助力。再次,坚持建章立制、依法治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我们应旗帜鲜明地坚持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旗帜鲜明地坚持依法治网。从治理网络谣言,到加强青少年网络游戏防沉迷管理,再到强化互联网版权,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开展。应注重建章立制,通过制定规则推动网络文化治理,从而形成良好的网络文化生态,使网络文化始终欣欣向荣、向上向善。

(作者为中国传媒大学校长)

(原题为《在加强治理中实现网络文化向上向善发展》)

培育正能量充沛的网络主流文化

李良荣

互联网的本质是关联。互联网跨越地理阻隔让世界连成一片,超越身份阻隔让网民平等自由地交往,从而造就了一个人们栖息、活动的新世界。在互联网这个新世界里,人们时时刻刻都受到网络文化的影响。尤其是对于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来说,网络文化影响着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影响着他们的理想、追求,影响着他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态度,影响着他们的喜怒哀乐。在网络文化中,不同的理想理念、不同的思想思潮、不同的态度行为、不同的风俗习惯,如万花筒般呈现。正是在多元文化的冲突和融合之中,网络文化不断发展,并对现实社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可否认,在这个多元的网络文化世界中,当前依然存在低俗、庸俗、媚俗的文化,它们污染整个网络文化生态,也直接影响年轻一代的成长和社会的发展。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培育正能量充沛的网络主流文化。

培育正能量充沛的网络主流文化,通过网络主流文化来引导整个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是当前一个十分紧迫的课题。可以说,网络主流文化的培育不但直接决定网络文化的发展方向,而且影响整个网络的兴衰。网络文化的核心问题是价值观问题,正能量充沛的网络主流文化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网络文化,这与传统意义上的主流文化是一致的。但在具体操作层面,网络主流文化的培育不能照搬传统主流文化培育的方法,而是必须根据互联网的特征,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在培育网络主流文化的过程中,应重视和解决两方面的文化冲突。

一是网络主流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冲突。进入互联网世界,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进入了全球文化的万花筒。我国接入互联网只有短短的20多年,而西方国家凭借其技术上的先发优势已经形成了一套与互联网发展规律相适应、富有传播力的网络文化体系,并有意无意地通过各种途径在互联网上对我国进行文化渗透。处理好网络主流文化与外来文化之间的冲突,并不是说要一概排斥外来文化特别是西方文化,但西方文化中确实有许多内容是不适合我国国情的,甚至有许多在西方国家也被视为垃圾的腐朽文化。我们决不能任由这些外来腐朽文化在网络上肆意泛滥。另外,还有一些敌对势力在网上刻意传播各种错误思潮,对此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二是网络主流文化与民粹文化的冲突。在互联网上,民粹主义者针对各种热点舆情事件不断发声,以此扩大自身的影响力。不可否认,他们的某些诉求有合理之处,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但是,他们也经常打着“为民请命”的幌子,在网络上用粗俗暴力的语言发泄自己对政府、对某些制度的不满;对不同意见者动辄上纲上线、恶言相加。民粹文化一旦泛滥,将极大影响网络文化生态,也会影响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

培育网络主流文化,还是一个与资本力量博弈的过程。在网络上,关注量、点击率等与盈利密切相关。因此,在资本的操控下,各种各样夺人眼球的文化样式在网络上层出不穷。为了吸引网民的关注,提升点击率,一方面网络文化呈现泛娱乐化趋势,不论什么内容都披上娱乐化的外衣,过度娱乐化使得网络文化走向低俗化;另一方面,网络中涌现大量“标题党”炮制的题文不符的信息,甚至还充斥着各种千奇百怪的虚假信息。网络文化如果被资本的力量牵着鼻子走,网民就容易被引入一个个范围很小的“信息茧房”并排斥其他形式的文化。换言之,一旦资本的力量操控了网络文化,排山倒海的同质化信息使得网民很难从资本建构的“信息茧房”里破茧而出,网络主流文化就很难让广大网民接受和认同。因此,培育网络主流文化,必须破除资本力量对网络文化的控制。

培育网络主流文化,仅仅依靠政府是不够的。网络文化本身是由多元主体共同创造的,培育网络主流文化也应注重多元参与,使政府、企业、网民等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首先,政府应积极加强引导。这些年来,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清网行动,制定了不少规范,大大改善了网络生态。需要注意的是,培育网络主流文化重在引导,如果仅仅采取行政手段强制干预,很可能招致网民的反感,形成对网络主流文化的抗拒心理。其次,互联网企业应担负起社会责任,主动维护网络文化生态风清气正。这不是说互联网企业要放弃盈利,而是要以一种对社会更为负责的态度来创造经济价值。再次,网民应养成理性平和的心态,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网民在网络上应进行理性表达,不能只满足于宣泄;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文化应不断提高辨别能力,不能是非不分、良莠不分。

(作者为复旦大学传播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原题为《培育正能量充沛的网络主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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