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因被追债痛下毒手杀死债主并抛尸,南宁一男子一审被判死刑

柳州晚报
2017-09-11 11:42
直击现场 >
字号

2016年4月4日9时30分许,有群众报案称,在水南路柳州文庙正下方瀑布旁江面上,发现一个散发臭味的银白色旅行箱。公安人员出警后,将旅行箱打捞上岸并打开箱子后发现,里面竟装着一具女尸!女尸是谁?为什么被害?凶手又是谁?……这些问题的答案,随着案件的侦破一一揭晓。日前,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被追债竟杀人抛尸盗财

2015年,被告人黄辉通过被害人覃女士(殁年35岁)分别找了两家贷款公司借钱。2016年2月底3月初,因黄辉未及时还款,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及覃女士多次打电话到黄辉在武鸣的家中追债。

2016年3月28日上午9时许,黄辉在覃女士长期租住的河西路某招待所房内,因还款的事与她发生争执。然而,让覃女士没想到的是,当黄辉离开该房间后,他不是想着怎么凑钱还款,而是产生了杀死她的念头。

当日上午11时许,黄辉返回未锁好门的该房间内,趁覃女士睡觉之际,用枕头捂住其面部及掐脖子使覃窒息,又用床铺上的一条粉色秋裤勒住覃的脖子以确保覃死亡。而后,黄辉拿了房间钥匙反锁房门离开现场。

当天下午,黄辉购买了一个旅行箱、一条伸缩绑带和一条尼龙绳,再返回房间将覃的尸体装进旅行箱,用尼龙绳、绑带和房间内的电源线将箱子捆好后离开。次日凌晨5时许,黄辉再次返回房间,拿了覃女士的一部苹果手机等物及装有覃尸体的旅行箱,搭乘出租车到广雅大桥东头下车,走到广雅大桥中段将该旅行箱扔进柳江。黄辉随后将覃的苹果手机变卖。

两天后,黄辉乘车逃往南宁。

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当年4月6日9时许,公安人员在南宁市某网吧将黄辉抓获归案。

2017年1月4日,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公诉,指控被告人黄辉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建议对黄辉判处死刑,提请法院依法惩处。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辉因债务问题经预谋后入室杀害覃女士,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黄辉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并罚。

法院认为,黄辉因不能偿还债务而将作为借款介绍人的被害人杀死并抛尸,且在杀人过程中为确保被害人死亡,先后对被害人使用多种手段,其杀人意志极为坚决,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严惩。

最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黄辉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黄辉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正在审理中。

(原标题《欠债被追得紧竟下毒手 被告人黄辉因犯故意杀人罪及盗窃罪一审被判死刑》)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