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大连85岁老太为治腿疾4天付美容院7万,工商部门建议举报

孙熳 /半岛晨报
2017-09-12 10:08
直击现场 >
字号

李丽(化名)说,自己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一向在生活上精打细算的婆婆省吃俭用了一辈子,怎么会把这么多钱送进了美容院。几日前,李丽85岁的婆婆在街上被几个年轻小伙忽悠进了一家美容院,背着家里人4天交了7万元钱。美容院承诺治病,可腿病不仅没治好,身上还出现了大片淤青,如今老人的身体和心理都再也承受不住煎熬病倒了。

承诺治病7万元交到了美容院

最近看到婆婆总是心事重重,饭也吃不下,腿病比以前还严重,李丽便多问了几句。忍受不住心里的煎熬,李丽的婆婆终于向家人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李丽的婆婆今年已85岁高龄,家住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广场附近。9月6日,老人途经马栏广场附近准备到银行取钱时,被一群年轻小伙拦住。据李丽的婆婆回忆,当时这几个年轻人百般纠缠,把她忽悠到了一家名为润丽伊人的美容院。

到了美容院后有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老人,并询问老人的身体状况,当得知老人患有腿疾时,工作人员向老人保证可以治愈疾病。在对方的游说和承诺下,当日老人就把刚取出来的一万元钱交给了美容院。随后的几天里,在美容院的多次“洗脑”下,老人在该美容院又交了6万元钱。

腿病没治好,身上出现大片淤青

据老人讲述,第二次交钱是美容院一位小姑娘陪着她去的,两人到了银行门口,小姑娘没进去,而且还提醒她,“如果银行有人问你取这么多钱干什么,你就说家里有急用。”按照小姑娘交代的,老人在自己的积蓄里取出了6万块钱交到了美容院。4天交了7万块钱,老人期盼着经过美容院的治疗后,腿病能好。

李丽说,婆婆经过美容院的按摩后,身上出现了大片淤青,尤其是腿部,淤青都有些吓人。老人说,这是在美容院按摩时,工作人员用手拍的。“老人瘦得一把骨头,怎么能经受得了这么重的按摩。”李丽说,老人的腿患有滑膜炎,到过多少个医院,经过检查医生都说只有手术才能治愈。这家美容院承诺按摩能治愈,可经过几日的按摩,老人的腿病比以前更严重了,甚至病倒了。

家属投诉

5次服务记录 消费了4万元

家属交涉讨钱,美容院签订协议只退3万

采访中,李丽告诉记者,家人得知老人的遭遇后也曾来到该美容院进行维权,美容院方拿出了老人的消费记录以及服务协议。

在顾客消费记录中,上面记录着老人的消费明细,由于字迹凌乱,记者从照片中只能分辨出个别项目,“购背部一疗程2890,原价4280,腿部一疗程6900,五脏排酸60000,精油一套5480……”上面还盖着“特价卡不退不换”的红戳。在顾客服务记录中,记者看到上面一共记着5次服务,包括背、腿、头等项目。

李丽说,她们跟美容院说明老人的不适情况后,希望能够退钱。双方经过协商后,美容院方出了一份协议,表示扣除老人已经消费了的项目,只能退3万元钱。在退款协议上注明,“扣除服务费18340元,套盒费用22080元,退回全部费用30000元。”5次服务记录,消费了4万元,虽然并不认可美容院的这份协议,但为了拿回钱,李丽也违心地让婆婆签了字。

采访中,李丽说她在美容院交涉此事时,看到有很多老人进去了。“里面间隔成很多小屋子,这些老人肯定被洗脑了,否则不可能轻易拿出这么多钱。”因为交涉这件事全家人都很疲惫,老人更上火,李丽希望这种事不要再上演了。

各方说法

工商部门

情况属实进行查处

采访当日,记者也联系了辖区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此事十分重视。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该美容院已经涉嫌了虚假宣传。他建议当事人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到该部门进行举报,如果证据确凿他们会对该美容院进行调查并且严惩。

同时工作人员也提醒老年人,对于这种夸大功效的宣传,一定要提高警惕,只要提出质疑就能识破。此外还要注意保护好凭证,以便出现问题后维权。

律师说法

留证据或投诉或起诉

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牟飞律师表示,如果事实确如老人所说没有医疗资质的美容院承诺可以治愈滑膜炎,则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建议消费者保留好消费凭证,向消协或工商等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证据证明商家有诈骗行为,诈骗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牟飞律师建议消费者在选择美容院时应提高防范意识,需要多方面了解美容院是否专业正规,工作人员是否具有相关上岗资质等。在办卡或者支付费用前,要先签订书面协议,尤其是老年消费者,一旦身体出现不适,应当尽快到正规的医院进行诊疗,不要轻信美容机构,否则很容易掉进美容院设立的陷阱。(原标题:85岁老太4天付7万元给美容院)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