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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共享手机”又来了?商家要炒作“共享”概念到何时

澎湃特约评论员 黄帅
2017-09-12 15:3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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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闻联播截图

在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后,共享手机终于也出现了...... 日前,共享iPhone出现在昆明。据报道,办理共享手机业务的店铺8月开始推出此项服务,提供iPhone7/iPhone7Plus、华为P10、魅族PRO7、魅族PRO7Plus、三星Galaxy S8 Plus、vivoX9s、OPPOR11等手机的租赁业务。

此次共享手机出现在iPhone新一代产品即将上市之际,面对一些“果粉”对价格越来越高的抱怨,一些商家打着“共享”的旗号来寻求商机、刺激市场,本也无可厚非。只是,越来越多的商品被纳入“共享”的范畴,是不是在滥用这个热点概念呢?

要得出答案,就得精密推算,做出合理的分析。有分析认为,通常基本合约周期为1年,以iphone7(32G)为例,使用信用卡模式的租金是264元/期,每期25天,合约周期为15期;芝麻信用模式租金为330元/期,每期30天,合约周期为12期。两种方式下,一年的租金都为3960元,仅比新手机的价格便宜约700元。这样的“共享成果”实在让人哭笑不得。这也难怪共享手机会引发广泛质疑,因为共享产品无法让用户体验到廉价的好处,就算不上合理的创新。

另一方面,共享手机在流通过程中的监管和维修等问题,仍悬而未决。试想,你拿到的手机被之前的用户拆除了某个零件,但你又没及时发现,耽误自己使用不说,若缺乏监管渠道,最后如何追责?而且,租赁平台的手机维修费用过高,这一点与共享单车的维修成本有着本质区别。

更重要的是,共享手机对个人信息安全无法保证。如今,手机早就不单是打电话、发短信的通讯工具了,手机的信息安全与用户的财产安全、生活安全乃至人身安全都息息相关。即使共享手机在技术上可以保证个人隐私不泄露,起码目前,多数人从心理上还无法接受如此用法。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共享产品具有公共性、合作性,但一到倾向于私密性,就几乎没有生存空间。共享的本意是共同付出、共同收获,而非无偿奉献,更不是以公代私。要维持共享多方之间的信任,只能依靠互联网技术和契约精神。大家承认这些,才会进入共享的圈子。但越发达的网络技术、越明确的契约精神,只会越尊重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在个人信息安全面前,所谓的“共享精神”应当让步。

进而言之,应值得提倡的是共享精神,而非套用共享经济模式,更不是炒作共享的概念。对于新生事物,我们向来推崇鼓励、提倡,但并非所有的创新都是合理的,也不是所有的“美好初衷”都能带来如愿回报,有时反而会触发不可控的风险。因此,共享手机要得到更多人的认同和支持,还需要拿出更科学的商业模式和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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