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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帝国史》座谈:今天我们为什么要反思帝国?

柴彬 陈恒 任军锋 许序雅
2017-09-21 14:3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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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世界帝国史》是美国当代历史学家简·伯班克(Jane Burbank)和弗雷德里克·库珀(Frederick Cooper)的力作,曾获得2011年世界史学会年度图书奖。著名历史学家彭慕兰称赞这部书是他心目中关于帝国与民族关系的最佳著作。这部书视野广阔,全面梳理了世界帝国兴衰史,从3世纪直至20世纪中期,时间跨度近两千年。作者将帝国视为统治形式,强调各帝国之间截然不同的统治策略和施政传统,它的叙述也趣味盎然。近期,商务印书馆出版了这本书的中文译本,译者为上海大学历史学教授柴彬。上海书展期间,商务印书馆特邀上海师范大学历史学教授陈恒,复旦大学政治学教授任军锋和浙江师范大学历史学教授许序雅与译者一起与读者分享了他们的读书心得。本文为活动当天的发言整理稿,内容已经各位教授增补、审定,经出版社授权,澎湃新闻发表。

《世界帝国史》

柴彬:这本书的两位作者大胆地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研究,将帝国统治中所形成的一些各具特色的统治策略、艺术、智慧加以概括。从公元前3世纪的秦汉、罗马帝国,一直到二战后的去殖民化,将两年多年的帝国兴衰的历史画卷,重新展现在广大读者的面前。可以说他们的新的帝国史观,对我们中国的同行提供了很多的借鉴和启发。可能正是因为这一点,该书获得了2011年的世界史学会年度图书奖。

在这里我想简要介绍一下作者。简·伯班克教授,任教于纽约大学。她以俄国与斯拉夫研究见长。其代表作有《知识界与革命:俄国人的布尔什维克主义观,1917 — 1922 年》《俄罗斯帝国:空间、民众、权力,1700 — 1930 年》等。在其首部专著《知识界与革命》中,围绕关于俄国革命与内战时期由知识分子所推动促成的布尔什维克革命的种种解读问题,她进行了深入探究,该著作在学术界反响巨大。她的最新著作即本书。

另一位作者弗雷德里克·库珀教授与简·伯班克教授是同事。库珀教授的研究最初限于东非劳工运动,后逐渐转向对殖民主义的宏观考察。其代表作有《非殖民化与非洲社会:法属与英属非洲的劳工问题》、《受质疑的殖民主义:理论、知识、历史》等。他最为重要的贡献是提出了“看门人国家”(the gatekeeper state)的概念。这一观点认为,许多非洲新兴国家在走向独立后尽管已取代殖民主义国家,但其实仅仅控制着海关、外汇监管机构、人事部门等若干个关键的“大门”来攫取资源、分配机会和维护权贵阶层的荫庇关系。由于“看门人国家”虽然通常情形下并不能真正控制基层社会,但它可以控制官僚体系和地方政府,从而导致官僚主义、腐败和裙带关系横行,国家极易堕落为“窃贼国家”或掠夺性国家。该概念因其形象而精准,故常被研究后殖民时期非洲专制政权的学者所借用。

应该说《世界帝国史》所研究的问题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中国人对帝国的印象和情感非常复杂,中国人从前把帝国主义作为压迫我们的三座大山之一,所以中国人对帝国的感觉是非常负面的。但是帝国可以说是一个在我们人类历史中无法忽略的篇章。它影响了我们人类的历史,并且将仍然影响我们的现实政治。所以帝国问题,包括帝国研究,始终是一个永远不会过时的学术话题,永远值得我们去关注、研究。

陈恒:帝国这个概念基本上是欧洲的,它至少可上溯到古罗马帝国时期,出自罗马人的绝对统治权(imperium)。“帝国”一词的衍生者“帝国主义者”(Imperialist)一词最早出现于1603年,来表示神圣罗马帝国的支持者,后又在1800年表示拿破仑的支持者。作为政府之帝国主义体系概念的帝国主义(Imperialism)一词出现于1858年。不过Imperialism一词的发扬光大则是由英国殖民大臣约瑟夫·张伯伦(Joseph Chamberlain,1836-1914)完成的,他在19世纪90年代采用该词,以赞成英国的扩张政策,随后这一术语在欧洲列强的19世纪90年代到1914年间的帝国扩张期间被各种语言所采纳。结果,帝国主义扩张被看作一种“文明的使命”,目的是在全球范围内把蛮族和野人提升起来。在19世纪后半叶,事实上所有的非西方人都被欧洲人统治了。欧洲人确信他们作为人类所创最高文明的代表拥有最好的条件去统治次等种族的人。

大体来说,从古代到当代,横跨不同时期,存在不同类型的帝国。古代时期的帝国,我们经常认为比较早的是阿卡德帝国,位于今天的伊拉克的南部、波斯湾北部很小的一个国家,那是人类文明最早的起源地,这一地区后来陆续出现了亚述帝国、巴比伦帝国、波斯帝国等。然后有了西方世界的雅典帝国,也有后来所谓的罗马帝国,在东方世界有秦帝国、汉帝国。西罗马帝国灭亡后,还有东罗马帝国,也就是所谓的拜占庭帝国,存在了一千年之久。同时期,在西欧也有查理曼帝国。西班牙、葡萄牙帝国出现以后,相形之下,之前这些帝国,其实都是地域性、局部性的帝国。其实真正意义上的海洋帝国从葡萄牙、西班牙开始,随后是法国和英帝国。

古罗马斗兽场

帝国的统治方式有时是很残忍的,因此常常遭人诟病,这是帝国种复杂性的一种表现。但无论如何,帝国实际是在寻找一种管理、治理人类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虽然它会带来很多弊端。我们可以讲述很多帝国非人性的、残暴的所作所为,已经有很多书专门谈论此类问题。

另一方面,帝国作为一种存在时间极长的统治形式,必然有它的成功之处,它也促进了很多领域的发展。比如说帝国的出现与人类知识的生产,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是呈正比例的。无论是艺术、宗教还是一些人文作品、文学作品,如果没有帝国的出现,它们的传播,它们对人类生活影响的方式将会有很大的不同。

其实在一百多年前,帝国这个话题就很热,尤其当大不列颠号称帝国的时候,在欧洲学术界就有很多研究帝国的著作。约翰·西利(John Robert Seeley,1834-1895)的《英格兰的扩张》(1883)被认为是英帝国研究的开端。无论是学术界还是政治界,大家就会想到列宁,他有一本书非常有名,叫做《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它代表了对帝国主义的批判。随着一战、二战的结束,这类意义的帝国逐渐瓦解了,民族国家纷纷建立起来。人类有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构成,我们需要一个更好的方式来和谐共处。这种人类治理方式在一定时空内是有积极意义的,也是伴随人类出现而出现的。西方有乌托邦思想,中国也有,追求一种大同理想。其实这些观念的内在本质都是一种具有某些帝国元素的思路、思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还有很多尚待继续挖掘的东西,值得我们去研究。

关于帝国的研究,在学术界尤其是在历史学界,最近几十年来特别热,出现了所谓的帝国史学,这也是西方世界不同于中国的地方。其实这些研究在中国也已开始,但是为什么西方人善于概括,我们有时会落后,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反思的。举个例子,史学的研究在20世纪70年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在于它研究的领域不断扩展,比如说性别史、环境史。另外史学家制造出很多概念,重新反映、反思人类所制造的知识。比如说他们制造了所谓的东方化、希腊化、古代晚期等概念,用新概念反思人类过往所有的经验。还有很多新的研究方法,比如现在的数字人文,他们一直走在前面,这值得我们学习。这并非是对于西方的崇拜,但是确实有很多的东西值得我们思考,包括这本书的研究视角对于我们研究历史的人,都可以引起反思、思考。

我再举个关于情感史的例子。其实情感史在我们中国有很多研究,但是为什么我们没有把这个东西上升到学科的高度、理论上的概括,只是一种随性研究。而这一点恰恰是这本书作者所探索的,把人类的经验从理论层面加以概括,对其他的学科也有指导的意义。本书讨论的是一个政治学的话题,由历史学家将其完成。当然这些学科之间,存在着相互沟通、相互协作。我想这本书大家读了以后,一定会感到非常新颖,完全是新的思维,这是我读这本书的感受。

任军锋:这本书其实是历史学家写的政治学著作。两位作者,一位是俄罗斯和斯拉夫研究的专家,另外一位长于研究去殖民化,尤其是二战之后的历史。但是这本书的布局,并非取决于两位作者自己的研究方向,而且涉及到相关领域的研究,写得非常专业、精彩。本书所关心的问题不完全是一个历史问题,是一个带有政治学色彩的问题。这个书的标题是《世界帝国史》,也就是说,它讨论的是历史上的帝国沉浮。在对研究对象进行仔细甄别的基础上,这本书讲述了帝国的治理方式,涉及到帝国的中央与地方,与其他帝国的关系问题。

帝国是具有多元性的,因为帝国统治涉及到不同的种族族群、宗教信众等等。帝国怎么管理这种多元性,如何让帝国凝聚在一起,同时又不完全打消这种内部的不同差异,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例如罗马帝国和它的征服地区之间的关系,不是完全同化,但同时又形成基本的共识,能够凝聚帝国统治。所以这个问题是一个政治学的问题,政治治理的问题。

这本书的核心是讨论帝国治理的方式,而不仅仅是传统的通史性的书,把帝国各个方面文化方面、宗教方面等等介绍一下。差异政治是这本书的主要关注点。这本书的核心章节是第一章、第十三章和十四章,也就是它的“头”和“尾”,中间就是他的佐料,类似于陕西的肉夹馍一样,两边是带有很强理论性的进行反思的章节。这些章节谈到了帝国的轨迹,为什么选择这个主题,现实观是什么,书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最后对整个书的内容有理论上的提升,并非一个纯粹的事实性的描绘。而中间这些,从第二章到第十二章的内容,其实是基本的对帝国治理方式的对照。所以,这本书既有理论又有历史,也就是把历史和理论能够有机结合起来,而不是纯粹的对于一般历史事实的考证。

本书具有很强的学术背景,这其实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学术界兴起的全球史传统。威廉·麦克尼尔的《西方的兴起》,弗朗西斯·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这种全球史传统的影响。

《政治秩序的起源》

这个全球史意味着什么,它不同于我们以前市面上非常流行的斯塔夫里亚诺斯写的《全球通史》,当然它们在某种程度上也存在很大相似性。但这个传统不是一个面面俱到的传统,而是讨论某一个具体问题的传统,它区别于传统的国别史的方式,是将国别史放在全球的国际政治、国际经济关系的背景下进行讨论的。比如说在全球史的视野下,讨论美国的独立战争、美国国家的形成,不再仅仅局限于北美十三个殖民地本身,而是将其放在英帝国和法国争雄的背景下进行讨论。所以说在这个背景下研究美国独立,那就和传统的国别史仅仅研究美国方面的因素,有很大的差异,会打开很多不同的视野。这几年来,其实国内的研究,尤其是包括对于20世纪中国的研究,已经往这个方向发展。这是本书进行写作的大背景。《世界帝国史》这本书把宏大的视野和具体的细节能够结合起来,不仅仅局限在具体细节上,而是在宏大视野之下能够讨论具体的细节,然后把具体细节的意义充分呈现出来,这也是我觉得非常值得肯定的地方。

这本书另外一个非常难能可贵的地方,也就是它已经摆脱了一个观念上的缺陷。以往,西方人写的书,提到非西方的历史就是专制的,往往都下结论、做判断。而这个书的作者有非常强的自我节制,仅仅讨论帝国的治理方式,而没有涉及观念上的褒贬。我认为这是这些年来学界整体的一个改变,包括中国学术界也在不断地重新认识中国,西方传统的主流观点对中国所谓的界定,其实都是值得反思的。

这本书的核心在于讨论政治,在书的开篇,作者表示他们写的书是一部政治经济学著作。我们传统上认为,政治就是经济的延伸。其实现在看来,这样认识政治是恰恰相反的。政治本身就有自己的动力,政治不是经济的延伸,政治本身的动力是政治,是权力,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关乎谁是规则的制定者。所以这本书带有很强的政治学色彩,就政治问题讨论政治问题,而不是把政治作为一个经济问题,作为经济的延伸现象来讨论,这其实是一个更重要的,比书本身还要重要的问题。尤其特朗普当选之后,这个世界已经开始进入大政治时代,已经不是一个通过经济手段来解决政治问题的时代。其实政治问题最终是要通过政治手段来解决的,政治的动力背后是权力。这是这本书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许序雅:这是一本非常精彩的佳作。由于我的研究领域是中亚、西亚史,我接下来主要就这本书关于奥斯曼帝国的部分谈谈我的看法。

欧美学者研究奥斯曼帝国的专著有不少,比如美国学者斯坦福·肖(Stanford J Shaw)的《奥斯曼帝国与近代土耳其史》(上卷1976年,下卷1977年)。这本书第一卷曾由我和上海师范大学的张忠祥老师翻译,书名《奥斯曼帝国》(青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这些著述主要是从奥斯曼人的内部来分析其源流、迁徙、崛起,以及奥斯曼帝国的各项政治、经济、军事、宗教和文化制度。

奥斯曼帝国非常有特色,它从17世纪就开始衰弱了,但是它一直衰而不亡,这是一个近代史当中非常有趣的一个现象。《世界帝国史》这部书的作者,对于这其中的原因,从帝国层面,帝国的管理层面,各项制度的层面进行了探讨,这个非常有意思。另外这部书的视角非常独特,作者在讨论各个帝国的各项制度特点的时候,他把它放在一个很大的时间纵深和一个非常广阔的地理空间当中进行讨论,这个在过去是很少见的。过去都是从奥斯曼帝国的内部进行讨论,在这本书中是与其他帝国进行相互比较探讨,来比较各个帝国之间的,各项制度之间的差异,以及这种差异所导致的各个帝国的特色。

比如,本书第五章标题为“地中海之外: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和西班牙帝国”,把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和西班牙帝国做比较分析,并且把这两个帝国放在地中海以外进行论述,这非常新颖。在过去,我们把奥斯曼帝国作为一个欧亚结合部的地方,我们总是更多地将它放在欧洲的环境当中、地中海的环境当中去探讨,本书的处理方式完全跳出了这种旧有的思维。作者还考察了奥斯曼帝国比其他草原帝国统治长久的原因。这样的探讨非常有意义。奥斯曼土耳其人同其他草原游牧民族,他们建立帝国的出发点都是草原,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有很大的差异,这个对于历史学家来说是一个迷。这部书的作者就探讨了这些帝国之间的,它的各项制度之间的差异,以及导致奥斯曼帝国能够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

另外这部书对于奥斯曼帝国各种各样的文化传统进行了追溯,这也非常具有特色。奥斯曼帝国在世界文明史上非常另类,它是一个非常独特的帝国形态,结合了伊斯兰文明和基督教文明。在当今动荡的背景当中,再来思考奥斯曼帝国对于两者文明之间的结合,就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奥斯曼帝国对于基督教、基督徒的管理所实行的一些制度特点十分鲜明。

事实上,奥斯曼帝国的军事体制、行政体制和经济体制也是独树一帜的,三个制度密切结合在一起,兼具操突厥语游牧民族、波斯和拜占庭帝国的军事制度的特色。奥斯曼帝国陆军体系由王家军队、行省领主军、地方辅助军和帝国附庸军构成;加齐(圣战者)、亚亚(步兵,有许多基督徒)、阿今日(边境地区袭扰者)、杰尔宾特和穆色勒姆(骑兵)、卡皮库鲁(素丹禁卫军,主要由奴隶充任。塞尔柱人的传统)等,相互独立,各司其职。军事采邑“蒂玛”为奥斯曼正规军提供了经济保障;德米舍梅制(devshirme)、杰尔宾特制(Derbentcis,意为“道路守卫”,即乡村民兵制,包括穆斯林和基督徒)为奥斯曼帝国强大的军事力量提供了人力资源保证。在奥斯曼的军事体制中,伊斯兰因素和基督教因素奇妙地糅合在一起。

宗教自治制度也是奥斯曼帝国的特色,对帝国的长治久安起到很大作用。作者应该对此制度展开讨论。(第311页)1453年,素丹穆罕默德二世(1432—1481年)占领伊斯坦布尔后,首先承认希腊正教会为“米勒特”,任命真纳狄奥为东正教会总主教,实行“米勒特制”(millet)。“米勒特制”实际上是奥斯曼帝国按照伊斯兰国家的传统对境内非穆斯林宗教社团施行的一种内部自治的制度。

长期以来,奥斯曼帝国令无数学者感到着迷和困惑。奥斯曼人广泛吸收了西方基督教文明和东方伊斯兰教文明成果,结合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文化特征,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奥斯曼文明。这个游牧民族建立的帝国,把众多的民族纳入一个统治体系中,长期共存,避免了游牧帝国乍兴忽衰的短寿宿命。是什么原因使它在东西方夹击中长存了 600 年?这个与当时西欧先进国家相比邻的国家,虽然早在 17 世纪中叶就开始觉醒,发奋改革,但它接受西欧的先进文化却显得那么困难,近代化的道路是那么漫长和曲折。这其中的原因又有哪些?位于文明十字路口的奥斯曼帝国,是如何广泛吸收西方基督教文明和东方伊斯兰教文明成果,结合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的文化特征,创造出独具特色的奥斯曼文明的?所有这些疑问,在书中或许都可发现答案。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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