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电动车无涉水险,小伙租共享电动汽车涉水致损面临数万赔偿

张剑/安徽商报
2017-09-14 15:20
直击现场 >
字号

近日,淮南一小伙通过手机APP租用了一辆共享电动汽车,然而,在行驶时遇到有积水路面,导致电动汽车损坏。经过检查,发现损坏原因是电池进水。小伙面临着数万元的赔偿。但小伙觉得冤枉,他说:“我租车时支付了保险费用,现在车子受损为啥让我来赔偿?”

[事件]租共享电动汽车遇水坑损坏

8月29日下午,小李使用一款叫“易开出行”的手机APP,支付了2000元押金后,租了一辆电动汽车。

网上租车时,小李完成了一系列的租车手续,除了押金,他还阅读确认了相应使用条款,上传了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等。“租车的费用是每天110元,其中的12元是保险费用。”小李称。

13时左右,小李取到车后驾车离开,然而,当天17时左右,他开车经过一段积水路面时发生了意外。“因为下雨的缘故,前方低洼的地方有个水坑,也不是很深,我看其他车子过去了,就觉得可以驶过。”当小李驾车经过积水路面时,车子熄火了。

小李意识到车子出现了故障,就和朋友下车,将车子从积水的地方推出,随后联系了租车公司的人。

[纠纷]小伙面临数万元赔偿觉得冤

小李随后又联系该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当天晚上,损坏车辆被送往4S店进行检查。“车辆的故障原因是因为电池进水,损坏了,需要更换电池,而更换电池的费用要八九万。”小李称,当时得知维修费用时,他以为这些损失会由保险公司来理赔,“但是保险公司人员跟我说,他们不予理赔。后来我才知道,这辆车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但是没有购买涉水险。”

事发后,小李与租车公司人员联系,但是协商没能达成一致。小李认为,他在租车时支付了保险费用,但因为租车公司投保的险种不全,导致保险公司不理陪,另外,租车公司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在用户使用条款中,租车公司提醒会员不得将车辆行驶到任何没有铺设路面的土路上行驶或越野行驶,但是没有说到涉水,以及涉水造成车辆损坏的相应责任问题。”

小李不愿意赔偿数万元的损失,但是因为车辆损坏无法完成还车程序,现在系统还一直在计费,小李表示,如果最终协商不成,他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应]租车公司:电动汽车没涉水险

13日上午,记者联系到“易开租车热线”,将了解的情况反映给客服人员,向其求证。

13日下午,“易开出行”位于淮南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此事发生后他们对外发布了一则声明,对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的回复也以此声明为主。不过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联系厂家、保险公司等,尽量将用户的损失降到最低,“公司将通过司法鉴定,商讨研究此事的解决方法,确定最后的责任归属”。另外,针对没有购买涉水险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涉水险是针对燃油车发动机的险种,新能源电动车没有涉水险。

该公司发布的声明显示:小李驾驶电动车途经下穿积水桥洞,由于用户未能准确预估桥洞积水深度,导致车辆强行穿越积水深度高达50cm桥洞时车内电池组严重进水,电池完全报废,无法维修。公司将继续协调各相关单位,最大程度地降低易开用户的损失,同时,也将加强用户的用车安全宣导。

[观点]律师:可诉至法院认定责任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王海波律师认为,共享新能源汽车是一个新鲜事物,但是双方在法律上的关系是一种租赁关系,一方面租车公司对租车用户有充分的告知提醒义务,包括用车使用规范、双方承担责任等,另一方面租车用户应该对承租的车辆承担保全责任。

王海波称,如果双方对此事没办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法院会结合各自的证据,对责任进行划分。 

(原标题:租共享电动汽车涉水致损坏 用户质疑付了保险费为何要个人赔租车公司:电动车无涉水险)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