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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五指山市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2022年第34号)

2022-05-05 22: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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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五指山市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

(通告2022年第34号)

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结合当前防疫形势,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调整通告如下:

一、辽宁省丹东市、营口市旅居史人员

(一)从4月28日0时起,14天内有丹东市旅居史来(返)五指山人员,在落实远端防控的基础上,抵五指山后实行“7+7”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进行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第9、11、14天核酸检测。

(二)对4月21-27日有丹东市旅居史的来(返)五指山人员,需居家健康监测7天,立即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措施(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自5月5日0时起,对14天内有营口市旅居史的来(返)五指山人员实行“3+11”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山东济南、烟台、浙江杭州市旅居史人员

(一)从4月30日0时起,14天内有济南市旅居史来(返)五指山人员,在落实远端防控的基础上,抵琼后实行“3+11”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对4月23-29日有济南市旅居史的来返五指山人员,需居家健康监测7天,立即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措施(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有山东烟台、浙江杭州来(返)人员在关口落实远端防控和落地检的基础上,抵达五指山后要严格落实“3天2检”管控措施,期间居家健康监测,无法落实居家的,自费集中隔离。

三、广州市旅居史人员

(一)从5月1日0时起,经广州白云机场乘飞机抵五指山人员继续实施“3+11”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经港口等其他途径抵琼人员,实施“3天2检”管控措施。

(二)对4月29、30日已抵五指山人员实施“3+11”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对4月23-28日,经广州白云机场乘飞机抵五指山人员,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7+7”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经港口等其他途径抵琼人员,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3+11”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北京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一)从4月26日0时起,有北京市朝阳区、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顺义区、通州区、房山区、延庆区旅居史来(返)五指山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抵五指山市后实行“3天2检”,居家隔离3天,补齐7天居家健康监测(足不出户),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符合居家条件的,自费集中隔离7天。

(二)从4月12日以来,有北京市旅居史来(返)五指山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抵五指山市后实行“3天2检”,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足不出户),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符合居家条件的,自费集中隔离7天。

五、江苏苏州、徐州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一)从4月24日0时起,有江苏苏州涉疫区旅居史来(返)五指山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抵五指山市后实行“3+11”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机场、港口等关口要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在购票前提醒和告知旅客。

(二)4月17-23日已从江苏苏州来(返)五指山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居家健康监测7天,立即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措施(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自5月1日0时起,从江苏徐州来(返)五指山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2检管控措施(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六、哈尔滨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一)从4月21日0时起,有哈尔滨涉疫区旅居史来(返)五指山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抵五指山市后实行“3+11”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4月14日-20日已从哈尔滨来(返)五指山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居家健康监测7天,立即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措施(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七、上海旅居史人员

(一)7-14天在五指山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告,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酒店等住地)等待核酸结果。

(二)7天内(4月1日前)在五指山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告,实行免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至满7天。解除集中隔离后,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从4月2日0时起,14天内有上海、吉林旅居史来(返)五指山人员,实行“7+7”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八、吉林旅居史人员

(一)7-14天在五指山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告,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酒店等住地)等待核酸结果。

(二)7天内(4月1日前)在五指山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告,实行免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至满7天。解除集中隔离后,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自5月5日0时起,对14天有长春市旅居史的抵五指山人员实施 “3+11”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吉林省其他地区抵五指山人员实行“3 天2检” 管控措施。

九、国内其他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国内其他地方涉疫区来(返)我市人员,抵达五指山市后,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落实“4天3检”核酸检测,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到人群聚集点活动。

十、省内发生疫情市县旅居史人员

(一)陵水旅居史人员

5月5日0时起,取消对陵水县旅居史人员的管控措施。常态化防控期间,凡出入重点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要严格执行扫“地点码”“健康码”“行程码”和测量体温等防控要求,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十一、境外来(返)五指山人员

实施“14+7+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集中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同时,结束自我健康监测的第7天再进行一次个人核酸检测。

十二、中高风险区来(返)我市人员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来(返)我市,实施“14+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十三、全国低风险地区来(返)五指山人员

在口岸、机场完成“落地检”并抵达五指山市后,向社区(村)报备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48小时内免费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中间间隔≥20小时)。

十四、时空伴随者来(返)五指山人员

时空伴随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告,全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就近进行免费“4天3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7天。

十五、省内客运班次抵五指山人员

即日起所有省内客运班次人员抵达五指山后,在汽车站完成一次免费“落地检”,居家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十六、赋“黄码”人员

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到通什镇卫生院落实“4天3检”(采样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同时,为便于群众采样,若不在五指山市区或通什镇的赋“黄码”人员,可就近到所在乡镇卫生院采样。

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区,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人群聚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如有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旅居情况,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经查证属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如遇疑问请拨打五指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进行咨询,0898-86638215(08:00-18:00),0898-38629388(18:00-次日08:00)。

五指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5日

原标题:《关于调整五指山市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2022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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