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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晓群︱五行占:服妖之冠帽(续)

俞晓群
2017-11-17 15:29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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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五行志》在“服妖”名下,记载多项“冠”之变异,取自《宋书》:

其一,魏明帝著绣帽,披缥纨半袖,常以见直臣杨阜,谏曰:“此礼何法服邪!”帝默然。近服妖也。夫缥,非礼之色。亵服尚不以红紫,况接臣下乎?人主亲御非法之章,所谓自作孽不可禳也。帝既不享永年,身没而禄去王室,后嗣不终,遂亡天下。其二,初,魏造白帢,横缝其前以别后,名之曰颜帢,传行之。至永嘉之间,稍去其缝,名无颜帢,而妇人束发,其缓弥甚,紒之坚不能自立,发被于额,目出而已。无颜者,愧之言也。覆额者,惭之貌也。其缓弥甚者,言天下亡礼与义,放纵情性,及其终极,至于大耻也。永嘉之后,二帝不反,天下愧焉。其三,元帝太兴中,兵士以绛囊缚紒。识者曰:“紒者在首,为乾,君道也。囊者坤,臣道也。今以朱囊缚紒,臣道上侵君之象也。”于是王敦陵上焉。其四,孝武太元中,人不复著帩头。天戒若曰,头者元首,帩者助元首为仪饰者也。今忽废之,若人君独立无辅佐,以至危亡也。至安帝,桓玄乃篡位焉。其五,晋末皆冠小而衣裳博大,风流相放,舆台成俗。识者曰:“上小而下大,此禅代之象也。”寻而宋受终焉。(注:《宋书》记载此事,后有一句:“永初以后,冠还大云。”)其六,《宋书·五行志》还有一段:明帝初,司徒建安王休仁统军赭圻,制乌纱帽,反抽帽裙,民间谓之“司徒状”,京邑翕然相尚。休仁后果以疑逼致祸。

《南齐书·五行志》有三段记载:其一,永明中,萧谌开博风帽后裙之制,为破后帽。世祖崩后,谌建废立,诛灭诸王。其二,永明末,民间制倚劝帽。及海陵废,明帝之立,劝进之事,倚立可待也。其三,建武中,帽裙覆顶,东昏时,以为裙应在下,而今在上,不详,断之。群下反上之象也。

《隋书·五行志》有一段记载:后主好令宫人以白越布折额,状如髽帼;又为白盖。此二者,丧祸之服也。后主果为周武帝所灭,父子同时被害。

《新唐书·五行志》有五段记载:其一,唐初,宫人乘马者,依周旧仪,著冪釭,全身障蔽,永徽后,乃用帷帽,施裙,及颈,颇为浅露,至神龙末,冪釭始绝,皆妇人预事之象。其二,太尉长孙无忌以乌羊毛为浑脱氈帽,人多效之,谓之“赵公浑脱”。近服妖也。其三,中宗赐宰臣宗楚客等巾子样,其制高而踣,即帝在籓邸时冠也,故时人号“英王踣”。踣,颠仆也。其四,乾符五年,雒阳人为帽,皆冠军士所冠者。又内臣有刻木象头以里幞头,百官效之,工门如市,度木斫之曰:“此斫尚书头,此斫将军头,此斫军容头。”近服妖也。其五,昭宗时,十六宅诸王华侈相尚,巾帻各自为制度,都人效之,则曰:“为我作某王头。”识者以为不祥。

《宋史·五行志》有一段记载:绍兴二十三年,士庶家竞以胎鹿皮制妇人冠,山民采捕胎鹿无遗。时去宣和未远,妇人服饰犹集翠羽为之,近服妖也。

《明史·五行志》有两段记载:其一,正德十三年正月,车驾还京,令朝臣用曳撒大帽鸾带。给事中朱鸣阳言,曳撒大帽,行役所用,非见君服。皆近服妖也。其二,时北方小民制帻,低侧其檐,自掩眉目,名曰“不认亲”。其后寇乱民散,途遇亲戚,有饮泣不敢言,或掉臂去之者。

    校对:余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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