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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察|兰州警方回应“执法不公”:交警执法记录仪拍下翻牌器

澎湃新闻记者 王万春 实习生 唐珊珊
2017-09-17 13:4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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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警方回应“执法不公”:执法记录仪演示翻牌器。 来源:@兰州公安(02:16)
针对网上“兰州交警支队执法不公”的视频,9月16日兰州警方公开回应相关报道和网上热议称,网议事件与兰州交警支队安宁大队调查取证和法院一审判决的事实不符。兰州市公安局新闻办相关工作人员9月17日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相关媒体和公众号中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并提供当时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说明真相。

9月14日,有媒体发布短视频内容《大货车被交警认定装翻牌器扣12分 司机:我不服 出厂就这样》,该视频中,一名大货车司机讲述近日被兰州安宁交警以“不按规定安装机动号牌”扣12分罚200元。视频内容主要是交警认为车牌有翻牌器;但车主不服:出厂就这样;4S店称,我们配置没问题。法院确认行政行为轻微违法,但不撤销判罚。车主无奈:错了为何不纠正?

该视频中,司机坚称车辆出厂从未改装一处。

随后该视频被其它媒体转发,并引发自媒体、公众号等发文指称兰州交警执法不公,引发网友热议。

9月16日,兰州警方公开回应称,2017年4月18日10时30分许,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宁大队执勤人员在北滨河路甘肃农业大学门口路段巡逻时,发现罗某驾驶的豫R.47691重型牵引车(半挂)在北滨河路违规停放,执勤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车安装了自动翻牌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日下午,安宁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二十九)项的规定对罗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12分。罗某的交通违法事实,经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复议,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予以确认。

事后,罗某将自动翻牌器改回车辆出厂状态并发布视频,混淆视听。2017年9月14日,网上传播热议“兰州交警支队执法不公”的相关视频,与交警支队安宁大队调查取证和法院一审判决的事实不符。

兰州市公安局新闻办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提供的执法记录仪视频显示,当时交警要求大货车司机罗某出示驾驶证并配合执法,但该司机拒不配合,无奈交警自己在驾驶室寻找翻牌器按钮,启动后,车辆前方车牌照自动翻转朝下,经交警打开确认,车牌后面安装的是液压器。“你看视频中,货车驾驶室内按钮启动后,车牌被液压器顶着朝下翻转,摄像头就拍不到车辆违规违法。”兰州市公安局新闻办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说。

9月16日晚,相关媒体发布致歉声明称,就采信单方说法,对兰州公安交警造成的不良舆论影响,诚挚道歉。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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