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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优化营商环境】伊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星海到乌翠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优化营商环境、争先创优年、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等活动在全市两级法院火热开展,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星海切实扛起“一把手”主体责任,按照“十个带头”工作要求,不定期开展对基层法院的调研指导工作。5月9日下午,刘星海院长同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冯久鸿到乌翠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座谈会
伊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星海
座谈会上,刘星海院长听取了乌翠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海君关于最高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82项指标完成情况、“争先创优年”活动54项重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执行合同”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的汇报。刘星海院长指出,乌翠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能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启动迅速、推进有力、成效明显,取得了良好效果和阶段性成绩。
伊春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冯久鸿
伊春市乌翠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海君
刘星海院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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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能力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感,正视问题和挑战,强化措施保障,推动能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有序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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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进一步悟透创优指标。紧盯省、市两级法院118项争先创优指标,党组成员要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分析研判分管战线的指标任务,把握时间表、设计路线图、找准突破口,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保持现有良好指标,在全省、全市各项指标及整体排位中再晋位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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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找出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势,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强化业务学习,提升法官能力,强化裁判文书梳理和判后答疑,提升服判息诉率。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疑难复杂案件,降低上诉率,持续提升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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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坚持选人用人导向,要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贯彻到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干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各个方面。切实做到严管厚爱,在约束干警遵章守纪的同时,更加激励干警干好本职工作,使法院队伍始终充满活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今年以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打造透明高效司法服务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文字 | 郭美琳 图片 编辑 | 张 朔
一审 | 张 朔
二审 | 刘云琦
三审 | 林晓明
原标题:《【能力作风建设年/优化营商环境】伊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星海到乌翠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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