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能力作风建设 |营造好家风 涵养好家教 南岔法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国际家庭日所在周规定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为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有效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落细,进一步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帮助、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5月11日下午,南岔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妇联共同走进伊春市实验中学、南岔县第二小学、南岔镇城林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讲座。
南岔法院少年法庭庭长李颖结合具体案例及时下教育领域最受人关注的“双减”政策,用丰富生动的语言向伊春市实验中学、南岔县第二小学的广大师生及城林社区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具体规定。学校和社区机构作为离家庭“最近”的单位,可以及早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依法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未成年人的起点,因此家庭教育既是家事,更是国事。南岔法院积极进行院、校合作,开展普法进校园、普法进社区活动,帮助和引导家长注重家庭教育,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爱未成年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的成长筑起法治保护网,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供 稿 | 刑事审判庭
原标题:《能力作风建设 |营造好家风 涵养好家教 南岔法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