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石家庄市住建局解释房地产新政:买房五年不能卖怎么认定

石家庄发布
2017-09-25 18:48
地产界 >
字号

9月25日,@石家庄发布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有关房产交易办事程序,市住建局发布了五大焦点问题的权威问答,对新政后的交易流程进行了便民解释。

解读01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其新购住房上市交易受何限制?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自《意见》发布之日起新购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解读02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房时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的,需提供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房产查询证明》或《房产查询证明》、本市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含)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

解读03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证明如何查询?

非本市户籍家庭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房时,持家庭所有成员二代身份证(家庭中有1-2名未成年子女,且没有身份证的可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在中华北大街19号石房大厦、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平安北大街3号档案查询厅,均可依托房产自助查询机通过“家庭房产查询”,打印《家庭房产查询证明》;若家庭中有3名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需到平安北大街3号档案查询厅进行人工查询;单身成年人或家庭中没有未成年子女的,依托房产自助查询机查询时,不适用“家庭房产查询”,应通过“个人房产查询”,打印《房产查询证明》。

解读04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资格审查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或全款购买二手房时,由监管银行在办理网签业务时对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符合购房条件的,监管银行、房地产经纪机构(经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的)与购房人签订《石家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全款购房的(含免除交易资金监管),需要到交易大厅办理网签的,由房产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购房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核实。

解读05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何时才能进行再次交易?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意见》发布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原题:《石家庄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市住建局出台意见解释》)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