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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中小微企业挺得住过难关有奔头——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和创新机制

2022-05-12 17: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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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上下同步、齐心协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让中小微企业在前进路上更有信心、更有希望、更有保障。”4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和创新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文俊、民二庭副庭长杨永清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今年1月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全国法院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出务实举措,为纾解中小微企业难题作出诸多有益尝试。此次发布的12个典型案例和3个创新机制是前一阶段落实指导意见的经验成果。

为中小微企业“雪中送炭”“添砖加瓦”

此次发布的3个创新机制分别为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稳企复产14项措施”为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有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打造“执行和解监管平台”唤醒被执行企业“造血功能”。

黄文俊介绍,这其中既有“雪中送炭”式的司法扶持,又有“添砖加瓦”式的司法服务。各地法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有力推动了中小微企业提振信心、释放活力。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破产挽救中小微企业19条”,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24条举措”并开展“暖企行动”“送法进百企”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联动保障中心等经验做法,也在发布会上被提及。

黄文俊介绍,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平等保护中小微企业的产权保护制度,继续清查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严防在保全、执行过程中侵害中小微企业正当利益的行为。进一步维护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破除对中小微企业在投资、市场准入等领域设置的门槛,保护中小微企业经营自主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力度,服务数字经济发展。

在充分考虑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影响的基础上,人民法院进一步健全市场主体救治机制,依法甄别企业的运营状况和市场前景。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引导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程序,给企业一定的缓冲期,公平有序清偿相应债权,使企业再获新生。

杨永清表示,在破产审判过程中,人民法院充分重视中小微企业特点,依托现有“繁简分流”机制,积极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缩短了破产案件办理周期,降低了企业挽救成本。

今年一季度,全国法院审结中小微企业破产重整案件83件,涉及债权总额1673亿元,帮助70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脱困重生,帮助4万余名员工稳住就业岗位。

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相关经验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也有所体现。

杨永清介绍,在解决融资难方面,人民法院积极助力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依法确认让与担保、融资租赁、有追索权保理等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效力,支持企业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为融资抵押财产,支持企业以仓单、提单、汇票、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的“防疫贷”等信贷产品。

人民法院还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保护力度,促进信用经济建设,让更多中小微企业在信用担保融资等方面获益。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共享企业涉诉涉执行信息,确保中小微企业的涉诉情况及时更新,降低企业因涉诉而带来的外部影响。同时,帮助金融机构精准“画像”贷款企业,让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更容易获得融资支持。

对于融资贵问题,杨永清介绍,人民法院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依法打击“高利转贷”“职业放贷”。依法否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预扣本金或者利息、变相高息等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合同条款效力,依法否定“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等违法借贷行为的效力,推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地区的高、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加大对“套路贷”等虚假诉讼的防范和制裁力度。

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审理融资纠纷,降低不合理的融资利率,明确对金融机构违反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政策提出的借款提前到期、单方解除合同等诉讼主张,不予支持。

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部分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通过善意文明执行,实现了债权人和中小微企业被执行人的“双赢”。

对此,黄文俊表示,人民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能“活封”的财产坚决不进行“死封”,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中小微企业的不利影响,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

人民法院一方面加大对胜诉中小微企业的司法保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恶意逃废债行为,尤其是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行为,为胜诉中小微企业及时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加大对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的问责力度,畅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执行信访等问题反映渠道,对中小微企业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在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在确保财产不被随便处置的情况下,尽可能让查封财产保持运营价值,努力实现中小微企业财产变现价值最大化。”黄文俊说。

据介绍,全国法院在去年开展了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共执结涉中小微企业案件25.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67.9亿元。

拖欠账款问题严重影响着中小微企业可持续经营。黄文俊介绍,各级法院通过司法保护强化对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行为的清理,帮助中小微企业打通“堵点”,让他们“挺得住、过难关、有奔头”。

人民法院不断优化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立审执协调机制,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绿色通道”,通过快立、快保、快审、快执,确保中小微企业及时回笼资金。同时,依法完善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政策措施,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记者 孙 航)

原标题:《让中小微企业挺得住过难关有奔头——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和创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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