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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6名厅级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省纪委约谈

杨宏斌 刘南中 金颂/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2017-09-27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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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是政治责任,落实责任不能有短板!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居于核心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前不久,湖北省16名厅级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省纪委严肃约谈。

这是湖北省常态化督促地方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两个责任”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湖北省委、省纪委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牵牢“牛鼻子”,层层打造定责、督责、考责、问责环环相扣的责任落实链条,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落实“两个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清单定责,让“关键少数”知道抓什么

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应该履行哪些职责、抓些什么工作,如何才算尽到了责任?

2014年7月,湖北省委出台《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纪委(纪检组)的相关责任。在此基础上,省委、省纪委对“两个责任”内容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先后出台省委主体责任清单、省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使每项责任的落实都有标准,便于执行。以武汉市纪委为例,将监督责任分为维护党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等6个方面,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项细化成48条清单。

如果把主体责任比作“牛鼻子”,那么主体责任清单就可比作“牵牛绳”。有了绳,牛鼻子就好牵了。清单化履责,带来三个转变,即责任边界由“模糊”向“清晰”转变,责任内容由“虚化”向“具体”转变,履责管理由“粗放”向“集约”转变。

主体责任清单不能“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不同类型的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重点各有侧重。全省各市、县、乡和省直单位、高校、国企结合实际,分级分类制定实施“两个责任”清单,形成分类有序、简便易行的清单体系。湖北省财政厅采用列举法,把各层次应履行的责任与具体的工作项目一一对应起来;鄂州市在市委常委会其他成员责任清单中,明确细分了共性责任清单和个性责任清单;红安县通过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时限具体到月……

“清单化定责”,带来“项目式履责”。各级以责任清单为依据,定期派发落实责任清单,实施项目化推动、销号式管理,以“有形抓手”创新落实“无形责任”。

层层督责,让“关键少数”急起来忙起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组织学习了吗?会议记录有没有?”

7月30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和区纪委通过党委主体责任纪实台账系统,抽查各乡镇党委上月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个别单位的内容填写不规范,随即向这些单位“一把手”发去提醒短信。

去年初,针对少数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落实“肩上无责、履责无痕”的情况,襄阳开发运用了党委主体责任纪实台账系统。

“这个系统时时提醒着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镇党委负主体责任,我是第一责任人!”该市襄城区欧庙镇党委书记徐超说。

像襄阳这样,湖北省强力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已呈常态。

“压力上不了身,责任就落不了地;责任不落地,任务就会落空。”湖北把强化压力传导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重点环节,综合采取多种方式把“两个责任”的压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传导下去。

全面传导不遗漏。紧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采取专题研讨、谈心谈话、调研督导、专题报告等方式加强压力传导。省委及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年年下基层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调研,“一锤接着一锤敲”,将落实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到“神经末梢”,打通“最后一公里”。

持续传导不断档。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意见,把责任和任务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年中,会同省委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年底,开展述责述廉。把压力传导贯穿于全年,做到压力接续不断传导。

精准传导不散光。坚持常态约谈,力求见人见事见思想,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大水漫灌”有余、“精准滴灌”不足的问题。坚持“五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综合排名靠后的必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民主测评差评率较高的必谈、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综合满意率不高的必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反映问题较多的必谈、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结果排名靠后的必谈。

近两年来,省委、省纪委领导共约谈厅级领导干部103人(次),其中市州党委书记37人(次),省直单位“一把手”34人(次)。

优化考责,激发“关键少数”内生动力

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激发“关键少数”落实“两个责任”的内生动力,是湖北省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一招。自《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湖北省已连续17年开展检查考核。今年年初,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带领56个检查组共200多人,对全省17个市州、95家省直单位、25所高校、25家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

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运用满意度测评、作风状况评价、民主测评、明察暗访、个别谈话、查阅台账等多种检查考核方式,多途径、全方位了解被检查考核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把上年度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本年度检查考核的重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务岗位调整的依据。去年,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纪委考核建议,调整了1名整改不到位的厅级领导干部职务。

坚持考用结合。用好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表彰和提拔任用真正挂起钩来。根据检查考核结果,视情况发函提醒一批、工作约谈一批、组织调整一批、一票否决一批。

近两年,对检查考核中民主测评差评率较高的44名领导干部发函提醒、41名工作约谈;鄂州市副市长汪继明连续3年民主测评排名倒数第一,被调整工作岗位;7家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被给予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

强力问责,“不牵‘牛鼻子’就得‘挨板子’”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湖北把追责问责作为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撒手锏”,健全问责制度,突出问责重点,敢于较真叫板,真正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震慑。

更加注重追究政治责任。恩施州委中心组邀请授课人员时把关不严、对错误言论制止不力,产生恶劣影响。去年,省委给予时任恩施州委书记的王海涛诫勉谈话处理,责成恩施州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省。

更加注重追责问责的全面性。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6类情形开展问责。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管党治党失职失责问题267个,问责工作呈现全面展开之势。仙桃市委书记冯云乔因在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中领导不力、工作失职,造成恶劣影响,被免去职务;省司法厅多次发生领导干部借机公款旅游问题,原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负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更加注重抓住“关键少数”。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对系统内多次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不力,被免职。今年以来,全省责任追究的370名领导干部中,党政一把手有136人,占处理总人数的36.76%。

更加注重“刀刃向内”。十堰市邮政管理局纪检组长贾忠东因对本单位虚列会议套取资金问题监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更加注重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实施责任追究,不断增强追责问责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律效果。

截至目前,全省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1314个,处理149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0人。“不牵‘牛鼻子’就得‘挨板子’”已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共识。

(原标题为《 湖北:牵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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