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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方继续严打网络造谣传谣:本月处理74人其中刑拘3人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通讯员 苏宫新
2017-09-27 10:5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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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获悉,该省公安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网络编造传播发布谣言违法犯罪行为,仅今年9月份以来,已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13人,教育训诫58人。

其中,9月24日上午,一则谣言称,在启东市明天广场,男子去情人家约会,被情妇老公砍死在家,把妻子砍成重伤,杀人者已投案自首。该谣言在江苏省启东市各大微信群被广泛传播,还配有一段血腥的短视频,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接到举报后,启东市公安局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并于当天下午2时许在启东市汇龙镇抓获造谣违法嫌疑人顾某。

经查,顾某于9月23日18时许,在一个微信群里看到一段血腥视频后,捏造案发地为“启东市明天广场”,并将视频发到微信群广泛传播。目前,顾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更早之前的9月17日,盐城一网民在微信群中传播“因彩礼纠纷,盐城滨海县一男子将女方家灭门,致7人死亡”谣言,并附有多段血腥视频。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滨海县境内近期并未发生该类案件,系网民刘某故意捏造发布。目前,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江苏省公安厅网安总队负责人介绍,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方便网友互动交流、表达意见、舆论监督的同时,也成为谣言传播的温床和工具,特别是随着自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传播网络谣言、散布污言秽语、发布违法有害信息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给公民权益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不小的损害。

对此,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言行要负法律责任。广大网民要增强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的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络平台要强化社会责任和法律意识,加强网络信息审核管理,对网络谣言不能放任不管,否则将面临法律惩处。

警方还表示,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互联网群主要自觉规范群聊行为,履行群聊内容监管职责,发现群成员发布违法违规信息要及时提醒,直至将其踢出群聊。如果群主不履行监管职责,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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