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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稻香村之争:双方都不是“山寨”

2017-09-27 17:29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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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前夕,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商标大战进入白热化阶段。

之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度做出“诉前保全”裁定,要求苏稻立即停止在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但在9月26日就撤回了这一裁定。

北稻、苏稻到底谁才是正宗,谁是山寨?其实,这个问题可能没有答案。目前法律能做到的是,在尊重两家历史传承的基础上,以法律构建更公平的竞争关系。

对此,围观者不必有盲目站队,不必想当然地认为,既然稻香村是北京的“苏式点心”,所以苏稻是正宗。

虽然,两家公司在标榜自己的历史悠久,但其中也有一些误导的表述。比如,北京稻香村宣称自己是1895年开业的,但是解放前后都曾长期中断经营,目前的北京稻香村是1983年北京北新桥街道为安置待业青年,重新办的。但是,即使按1983年来算,北京稻香村也是有很大影响力的老字号。

而最早的“稻香村”文字商标其实是保定稻香村食品厂注册的,这个商标之后转到了苏稻手中;而北稻目前注册了“三禾”“北京稻香村”的商标。原本两家一南一北,相安无事。但是,近几年苏稻北上,要打开北京市场乃至在电商平台上打开全国市场,两家的矛盾就升级了。

特别是,2006年,苏稻申请“稻香村及图”商标注册申请,北稻提出异议,双方展开了长期的诉讼。最终北京高院的判决认定,新商标与苏稻原先的“稻香村”文字商标差异较大,反而与北稻的商标非常接近,因此苏稻“侵入到了北京稻香村公司商标的排他权范围内”,不予注册。

简单地说,苏稻有“稻香村”这三个字的糕点类商标,而在北京一般消费者认为北稻才是老字号,目前是苏稻把店开到了北京,引发直接冲突。两者的关系,不同于之前“杭州张小泉与上海张小泉”之争,后者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我国《商标法》的原则是注册优先+对知名商标特殊保护。但是,苏稻与北稻却是个特殊案例,两者都有历史积淀和知名度,从法律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角度说,不可能认定其中一个违法,将其驱逐出市场,两者必然在市场长期共存。

两家谁都吃不了谁,谁都谈不上是“正宗”,谁也都不是“李鬼”。对于类似复杂的知识产权问题,需要司法机关拿出审慎态度,仔细厘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做技术上的微调,避免“公牛冲进瓷器店”,比如贸然按“诉前保全”程序做出禁销令。

同时,也需要这两家企业拿出智慧共同经营好稻香村这个“同名不同根”的品牌,实现公平竞争:北稻应接受苏稻使用“稻香村”的商标;苏稻在门店经营上不能搞误导消费者的“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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