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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钱了!东莞这些补贴千万别错过!

2022-05-15 17: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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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布

东莞出台《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两项新政,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支柱产业等发展需求,面向各行业各类人才,推出含金量高、创新度大、亮点纷呈的政策措施,覆盖面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有什么申领条件、补贴标准?

都为你整理好了!赶紧看看!

《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

一、创新人才引进计划

1.申领综合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3)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4)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2.综合补贴标准如下:

3.注意事项:

(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

(2)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副高级标准执行。

(3)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4)申请人限以一种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补贴标准按其首次提出申请时的户籍信息确定。申请人已申领我市相同类型补贴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5)申请人申领的综合补贴采用分年发放方式的,须逐年提出补贴申请,且申请当年须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条件。申请人首次提出综合补贴申请时具有我市户籍,但第二年或第三年提出申请时已不再具有我市户籍的,不再受理其申请。

(6)已申领综合补贴的,不得再以同一分类内的同一条件类别或更低层次条件类别申领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上下滑动查看)

二、创新人才提升计划

1.申领能力提升培养资助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

(2)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4)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2.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标准如下:

3.注意事项:

(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

(2)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副高级标准执行。

(3)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4)同一条件类别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每人限申领一次。同一分类内,已申领较高层次条件类别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的,不得再申领较低层次条件类别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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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人才见习计划

1.申领见习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

(2)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须为在读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或在读境外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取得境外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

2.见习补贴补贴标准:

点击可查看大图

3.注意事项:

同一条件类别的见习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申请人已申领我市相同类型补贴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四、发挥招才引智平台效能

1.绩效奖励条件如下: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推荐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或具备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等),且该人才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在该单位工作的佐证依据以申报公告为准)。

2.绩效奖励标准:

3.注意事项:

(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

(2)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副高级标准执行。

(3)推荐的人才入选我市特色人才的,根据特色人才特殊政策相关引才奖励标准,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绩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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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外网复制

一、“创梦东莞”计划

1.申领综合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 年 1 月 1 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引进时间按以下方式界定:

①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的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后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②以其他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 6 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 6 个月。

2.综合补贴标准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3.注意事项:

(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

(2)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3)综合补贴标准按申请人提出申请时的户籍信息确定。

(4)本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已申领《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的,不得再申领本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

(5)已申领本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的,不得再以同一分类申领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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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莞能提升”计划

1.申领能力提升培养资助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 6 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 6 个月。

(3)2022 年 1 月 1 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 技师)。

2.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标准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3.注意事项:

(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

(2)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3)本办法规定的同一分类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每人限申领一次。

(4)已申领《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或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的,不得再以同一分类申领本办法规定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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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莞训”计划

1.申领见习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 年 1 月 1 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

(2)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须为在读或毕业 2 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或在读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取得境外的学士学位不超过 2 年。

2.见习补贴补贴标准:

点击可查看大图

3.注意事项:

(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

(2)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3)本办法规定的同一分类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每人限申领一次。

(4) 已申领《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或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的,不得再以同一分类申领本办法规定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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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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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领钱了!东莞这些补贴千万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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