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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新芳任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新闻网”
2017-10-01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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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鄂尔多斯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鄂尔多斯市领导干部调整的决定。

自治区党委决定:

于新芳同志任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不再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书记职务;

张占林同志不再担任鄂尔多斯市委秘书长职务。 

(原题为《于新芳任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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