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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金昌市妇联招募金昌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为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不断满足妇女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更好的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努力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坚决防止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及化解不到位、信访问题解决不及时从而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等重大案件的发生,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稳定,持续深化“平安家庭”创建行动,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和平安金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金昌市妇联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妇联婚调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调解员。
一、招募名额
本次计划在原有成员的基础上(市妇联6人),在市区范围内招募市妇联婚调委调解员7名(其中1名兼任市妇联婚调委副主任)。
二、工作任期
聘用的调解员每届任期五年(妇联发放聘书),如果身体许可、个人自愿可以连续担任。
三、招募条件
(一)担任调解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宪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女性公民,年龄在65岁以下;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热心调解工作;
3、热爱妇女事业,熟悉国家政策、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好的调解能力;
4、具备婚姻家庭调解、调适服务专业能力和相关资质,有法律工作经验、有心理咨询师证或者参与过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的优先;
5、可以在市妇联婚调委坐班或值班。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调解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受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活动的;
5、曾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借用市妇联婚调委调解员名义在外开展商业活动的;
7、其他不得担任调解员的情形。
四、服务内容
1、参与当事人自愿申请、妇联接访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并给予专业化调解、提供综合婚姻家庭调适服务,引导家庭成员依法维权,化解冲突,防范婚姻家庭纠纷升级、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
2、重点典型案件形成个案报告,做好案件记录与卷宗归档。
3、由市妇联婚调委统筹调配,根据基层婚姻家庭调解站点的需要,深入基层,协助开展婚恋咨询、心理疏导、矛盾调解、上门走访、普法宣传等服务。
4、协助市妇联婚调委开展性别平等、婚恋经营、亲子关系、反家庭暴力等婚姻家庭相关知识的宣讲,倡导家庭美德。
5、经市妇联婚调委统一安排,参与各级各类调解员培训,参加调解领域交流研讨,个案推进会,并提出专业意见。
6、其它与婚姻家庭有关的公益服务。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
市妇联婚调委调解员面向全市进行招募。调解员自愿填写《金昌市妇联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报名表》,确保信息真实。
(二)初审
市妇联婚调委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初审合格,通过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认拟聘用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调解员选任后,由金昌市妇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应的,列入市妇联婚调委调解员名单。
(五)退出
1、调解员实行动态管理,年度内未参与市妇联婚调委服务的,视为自动退出。
2、调解员有任一不符合招募条件的情形,经人举报或市妇联婚调委发现,进行清退。
3、对因个人原因需要退出的,需向市妇联婚调委提交书面申请,市妇联婚调委审核后退出。
六、激励
(一)培训提升。调解员可以参加省、市等部门单位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交流研讨、外展活动等,以拓展视野、提升专业素养能力。
(二)优先推优。对服务时长、工作质量、服务成效优秀的调解员在评先评优时优先推荐,并在年度总结会上颁发调解员服务荣誉证书。
(三)以案代补。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按有关规定申领个案补贴。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27日
报名方式: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填写《金昌市妇联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报名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14284581@qq.com
联 系 人:市妇联发展部 赵颖
联系电话:0935-8214460 13389455008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下载金昌市妇联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报名表
终 审:赵晓春 复 审:屈小娥
原标题:《招募|金昌市妇联招募金昌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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