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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法院:司法助残让爱无“碍”

2022-05-18 17: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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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全市法院大力推进残疾人立案、审判等诉讼服务工作,清除残疾人参与司法活动的障碍,真正实现了平等保护残疾人权益的目标。”5月12日,在“依法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诉讼服务”新闻发布会上,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猛如是说。

为切实做好残疾人诉讼服务工作,镇江两级法院加大司法助残保障力度,构建助残社会联动体系,努力让残疾人感受到司法温情、重拾生活信心,为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解决残疾人受损赔偿金过千万元,为困难残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执行救助款30余万元。

高位谋划,聚合保障“源动力”

“抚危助困伸援手,风雨无情人有情”,2021年8月,残疾人王某向镇江中院赠送锦旗,感谢法院为民办实事,解决其现实困难。

王某因交通事故致残,后通过诉讼主张交通事故赔偿款,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镇江中院。考虑到王某生活确有困难,且在2021年7.20河南特大暴雨灾害中遭受严重灾害,镇江中院决定减免其诉讼费用,并加快该案审理的进程,及时形成生效判决,帮助王某第一时间拿到72万元赔偿款。

残疾人是社会特殊困难群体,需要全社会格外关心、加倍爱护。在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受益群体中,更是一个也不能少。为切实回应广大残疾人的殷切期盼,进一步提供高质量诉讼服务,日前,镇江中院与市残联制定《关于依法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诉讼服务的实施意见》细化12条服务举措,加强涉残矛盾会商研判,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

划定残疾人专用车位、对残疾人必经台阶全部改造斜坡化、建立首家无障碍法庭,拐杖、轮椅、助行器等器具一应俱全……润州法院暖心配套设施走在全市法院的前头,成为全市法院完善服务残疾人配套设施的标杆。从全市法院抽调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青年干警组成“青年法官助残服务队”,通过青年法官下沉一线,建功一线,确保司法助残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当前,全市法院已全部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残疾人绿色通道,试点法院对涉残案件统一加盖残疾人诉讼专用印章,相关案件由涉残纠纷专业合议庭办理,实行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四个优先”。

精准服务,讲好审判“好故事”

让庭审“听”的见。2021年8月,扬中法院在向被告王某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发现王某为聋哑人,但其懂手语。为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庭审前扬中法院特意联系扬中市特殊教育中心的手语老师到庭翻译。庭审中,承办法官放缓庭审节奏,耐心询问案情。手语老师将王某表达的意思及时准确地反馈给法庭,各方诉讼参加人沟通顺畅,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规范有序。

针对涉残当事人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依托法官进网格机制,采取“五上门”工作法,即上门受理、上门谈话、上门审理、上门执行、上门回访,确保工作有始有终,形成闭环。

“法院这种巡回审判的方式真好,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参与庭审的律师为开发区法院一场特殊的巡回审判“点赞”。

梁某与杨某于2008年结婚,育有一子一女。2018年梁某因脑溢血致残,行动不便。后双方因吵架分居,杨某长期在外地居住,梁某在镇江居住,子女由梁某父母照顾。

2021年9月,杨某以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梁某离婚。该案原定于丁卯法庭开庭,考虑到梁某行动不便,本着便民、利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该案承办法官前往梁某居住的社区,在社区居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和调解工作。

延伸服务,共画助残“同心圆”

姚某是一位户籍地在南京的残疾人。2021年9月12日,姚某从南京到镇江后,乘坐公交车时,出示其持有的残疾人证要求免费乘车,但遭到公交车驾驶员的拒绝。公交车驾驶员认为其未按有关部门规定更换成当地优惠卡,不能免费乘车,双方发生纠纷。

姚某向润州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公交公司赔偿其餐饮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200元。润州法院经审理认为,残疾人享有的乘车优惠权利受法律保护,公交公司以镇江市地方性文件规定残疾人免费乘车需更换当地免费乘车卡为由,拒绝姚某免费乘车,侵害了残疾人免费乘车的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润州法院经审理后,确定了姚某实际发生的相应损失,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姚某餐饮费、交通费318元。

为帮助该群体协调解决“乘车难”问题,2022年4月28日上午,润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波带队先后来到市交通运输局、市残联,通过发出司法建议方式,进一步延伸对残疾人的司法服务,满足特殊群体期盼,彰显小城的大爱情怀。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依照《刑法》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智力、生理有缺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求减免法律服务费用;离婚时,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有权要求对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在扬中市三茅街道残疾人维权工作培训班上,扬中法院为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授课,通过大量生动案例的详细解释,裁判要旨的深刻分析,让参与人员对残疾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款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全市法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促进残疾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让法律贴近残疾人的生活,让残疾人了解生活中的法律。常文金 李春仙

转自:苏纵览

原标题:《镇江法院:司法助残让爱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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